锦州苹果
锦州苹果,辽宁省锦州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锦州市苹果栽培历史悠久,据《锦州县志》记载有近百年的栽培历史,是全国最早栽培大苹果的产区之一。爱国民主人士李善祥创立了辽西第一家国光苹果园“生生果园”;毛泽东曾三次说过“锦州那个地方出苹果”。锦州苹果充分成熟时,外观具有果面光滑、光泽、无锈、蜡质中黄、果粉较厚、果面清洁、色泽鲜艳,果肉结构良好,果肉脆,果实硬度大,含糖量高,酸甜或甜酸可口,适口性好,耐贮藏、耐运输等显著特点,反映出锦州苹果特有的风味和特征。
2014年11月18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锦州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品质特性
锦州苹果充分成熟时,外观具有果面光滑、光泽、无锈、蜡质中黄、果粉较厚、果面清洁、色泽鲜艳,果肉结构良好,果肉脆,果实硬度大,含糖量高,酸甜或甜酸可口,适口性好,耐贮藏、耐运输等特点。
历史渊源
锦州市苹果栽培历史悠久,据《锦州县志》记载有近百年的栽培历史,是全国最早栽培大苹果的产区之一。爱国民主人士李善祥创立了辽西第一家国光苹果园“生生果园”;毛泽东曾三次说过“锦州那个地方出苹果”。
2017年,第四届中国·锦州苹果节在锦州苹果廉政文化景区举行。
生产情况
2014年,锦州苹果栽培面积25万亩,总产量达到14.5万吨。
产品荣誉
2014年11月18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锦州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1)协议:明确标识使用范围、使用对象、使用方法。签订协议后,按照地理标志管理规定操作。
(2)分级:苹果按国家规定标准进行分级,做到优等优质优价。
(3)包装、贮藏、运输:采收的苹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
质量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包装、贮藏、运输。
(4)标识:标识使用人应该在其产品或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锦州苹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