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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田红柳大芸

   日期:2021-05-18     来源:美滋滋特产网    浏览:330    评论:0    
核心提示:于田红柳大芸于田红柳大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于田县地处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昆仑
2021-5-18 8-38-53
于田红柳大芸
于田红柳大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于田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于田县地处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南缘、昆仑山北麓,系山前洪积扇绿洲地带,地势南高北低、地貌简单、地势平坦、土壤深厚肥沃,适宜于田红柳大芸生长。于田红柳大芸高40-100厘米,下部藏于地下;茎粗壮,基部直径5-10厘米或过之,不分枝,或基部分成2-4枝。叶螺旋状排列,鳞片状,下部叶阔卵形,或三角状卵形,长0.5-1.5厘米,宽1-2厘米,上部叶较稀疏,披针形至狭披针形,长2-4厘米,宽0.5-1厘米,两面均无毛。新鲜大芸还带一种清香味,无霉变及腐烂。
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于田红柳大芸”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品质特性
于田红柳大芸高40-100厘米,下部藏于地下;茎粗壮,基部直径5-10厘米或过之,不分枝,或基部分成2-4枝。叶螺旋状排列,鳞片状,下部叶阔卵形,或三角状卵形,长0.5-1.5厘米,宽1-2厘米,上部叶较稀疏,披针形至狭披针形,长2-4厘米,宽0.5-1厘米,两面均无毛。新鲜大芸还带一种清香味,无霉变及腐烂。
营养价值
于田红柳大芸肉质肥厚,含松果菊苷、毛蕊花糖苷及锰、铁、钙、钾、钠、镁、锌、铜等多种微量元素,药食同源,温而不不热,暖而不泄、是新疆特色林果业之一,更是维吾尔民族医药常用的滋补名医药,固有金笋、地精等别名。
历史渊源
于田红柳大芸作为中草药使用已经有1800多年的历史,早在西汉时期,中国最古老的草药专著-《神农本草经》中就已经将其列为“上品”。据《神农本草经》记载:于田红柳大芸,味甘,微温。主治五劳七伤,补中。除茎中寒热痛,养五脏,强阴,益精气,多子,妇人症瘕。此后历代本草都对于田红柳大芸作了记载。
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评价于田红柳大芸是“平补之剂,温而不热、补而不峻、暖而不燥、滑而不泄,故有苁蓉之号”。于田的特产红柳大芸,被称为沙漠中的"人参"。于田县被命名为中国“大芸之乡”。和田维吾尔医生也将于田红柳大芸列为滋补药。于田红柳大芸,"乃平补之剂,温而不热,补而不峻,暖而不泄,故有从容之名"。又因肉质肥厚,所以叫于田红柳大芸。它还有金笋、地精等高贵的别名。因为它是野兔最爱吃的食物,所以和田维吾尔族农民称之为"吐什干斋代克"(意为兔子吃的黄罗卜)。
于田红柳大芸的收购量逐年增多,由于市场的需求,在利益的驱使下,导致了人们对野生于田红柳大芸的过度采挖,造成了大面积的水土流失,土地沙化严重,生态环境不断恶化,野生于田红柳大芸处于濒危状态,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生产情况
2013年,于田县红柳大芸种植面积10万亩,年产量3000吨。
产品荣誉
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于田红柳大芸”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标志使用规定
该规定地域范围内的于田红柳大芸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于田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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