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丰大枣
民丰大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民丰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民丰大枣种植基地夏季炎热,冬季寒冷,春季升温快,秋季降温快。民丰大枣果形端正丰满,深红色,皮薄果肉厚,果核小,质脆甜,口感更甘甜,品质上乘。
2013年12月3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民丰大枣”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民丰大枣属干、鲜兼用品种,深红色,果形端正丰满、单果重23克,最大50克以上。独特的自然环境造就了民丰县民丰大枣特殊的品质,皮薄果肉厚,果核小,质脆甜,果皮光滑,色泽光亮均匀,果实呈圆柱形或长倒卵形,经晾晒风干而成,红色更深,口感更甘甜,品质上乘。
历史渊源
在民丰,若克雅乡是最早开始种红枣的,其种枣历史可以追溯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该地日照时间长,加上沙漠绿洲土质松软,适宜红枣的生长。
民丰县红枣成熟期在每年10月中旬,由于独特的地理位置和光热资源优势以及适宜红枣生长的土壤条件造就了红枣的良好品质,民丰县依托当地红枣种植资源优势,把发展红枣作为产业结构的重大举措,按照“节水、增地、调结构”发展特色林果业,续建配套节水滴管改造任务。红枣种植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还可以利用红枣抗旱、耐风沙的生物学特性,民丰人把红枣作为一种治沙树种,将防沙治沙。到2014年,全村几乎家家种枣,红枣已成为农民收入的最主要经济来源。
生产情况
2013年,民丰大枣种植基地保护面积7000公顷,年产量1800吨。
产品荣誉
2013年12月3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民丰大枣”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地域范围内的民丰大枣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民丰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提出申请,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