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毯
和田地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和田地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浓厚的地方色彩,被称为独具一格的“东方式”地毯。其特点是:多层边框,几何图形内填人丰富而多变的纹饰,结构严整而富有韵律,形式多样而富有生活气息。其品种有铺毯、挂毯、座垫毯、拜垫毯、褥毯等。
2016年11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和田地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和田地毯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和浓厚的地方色彩,被称为独具一格的“东方式”地毯。其特点是:多层边框,几何图形内填人丰富而多变的纹饰,结构严整而富有韵律,形式多样而富有生活气息。其品种有铺毯、挂毯、座垫毯、拜垫毯、褥毯等。和田地毯图案别致,独具风格,色调高雅,在图案结构上充分体现了东方民族的艺术特色,尤其是维吾尔族的艺术特色。多以植物花、果、枝叶及饶有风趣的各类动物为纹样的基本造型、加以扩张变型,并辅以有变化的几何形纹理而构成。图案设计题材广泛,内容丰富,按图案内容和形式可分为石榴花、蜡花式、波浪式、波斯式、散点排列式、洋花式、五枝花式和博古式八大类,此外,还有人物、花鸟和风景挂毯,各具特色。
历史渊源
和田地毯是新疆地毯的代表作,其历史十分悠久,早在两千年前,
和田就有盛行地毯的记载,1959年和田地区民丰县的古精绝国故址的墓葬中,出土了一块地毯残片,经考证为东汉时期的物品。这是中国历史上发现最早的地毯实物。同时出土的一批怯卢文木简上已有“地毯”、“和田地毯”等字样。
清代,和田的地方官吏向朝廷进贡的贡品中就有地毯。
1985年,为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30周年,人民会堂从和田地毯厂订制了1000多平方米大小不等的地毯。
1997年,庆祝香港回归,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制作了赠送香港特区政府的540道艺术挂毯“天山欢歌”。
1999年,为庆祝澳门回归,又为自治区人民政府制作了赠送澳门特区政府的艺术挂毯“喀纳斯湖风光”。
生产情况
截至2017年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手工地毯企业达到2
00多家,直接或间接带动农民就业1万多人。和田地区一年的地毯生产量为80万平方米,其中10%-15%出口到国外市场,50%在疆内市场,30%-35%销往内地。
产品荣誉
2016年11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和田地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和田地毯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和田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和田地毯的检测机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