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辛庄犬肉
狗肉,即狗的肉,泛指从狗身上获取的可食用部分。以狗为食是世界各国历史上的普遍现象。目前有一种观点认为,狗主要是伴侣动物,是家庭中的一员,吃狗肉一直为爱狗人士所诟病,有一定争议。
各国对狗的保护以动物保护法或者反虐待动物法居多。仅有个别国家立法禁止食用狗肉。如奥地利《动物保护法》规定禁止以食用目的宰杀猫和狗。还有少部分国家立法禁止贩卖为目的屠宰犬类,也就是允许杀狗自己吃,但不得贩卖,如加拿大为肉用目的屠宰狗类必须经过政府批准,不许私宰犬类;德国《肉类检疫法》禁止贩卖狗肉。
大辛庄犬肉是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安临站镇大辛庄村的特产。大辛庄犬肉历史悠久。始创于清朝嘉庆年间,因其加工独特,色泽褐红,肉香味浓,为省内传统风味小吃。今已注册了“大辛庄”牌商标。
犬肉以低脂肪、高蛋白、含有人体所需的十多种氨基酸及微量元素,成为肉类中的上品,《本草纲目》载文曰:“犬肉补元气,轻身益气,宜肾、补胃、壮阳,暖腰膝、安五脏、补七伤、养血脉、厚肠胃、填精髓,强身壮体,延年益寿”。“大辛庄”牌犬肉为犬肉之正宗,以其肉质鲜嫩、风味独特、营养丰富,色香味俱佳而闻名遐迩,是鲁中一大传统名吃。“大辛庄”牌犬肉历史悠久,据《肥城县志》记载:大辛庄辛氏正宗犬肉自明朝就颇有名气,并代代嫡传至今。
“犬肉,味咸酸,性无毒,入命门经,主壮元阳,补绝伤,安五脏,益气力。”从古至今
,成为人们乐食的美味佳肴。
肥城市安临站镇大辛庄辛氏祖传加工炮制的犬肉,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具有色泽红、料纯烂熟,
口味柔各,常食不厌等特点。
大辛庄辛氏犬肉的加工方法:先狗肉分为三大块,然后同装有大茴香、小茴香、三奈、白芷、肉蔻、边桂、砂仁、丁香、花椒等14种佐料的布袋一起下锅,用大火烹煮,待肉半熟时,将火硝点燃,融成液状下锅内,再改用文火烧煮,约三小时左右,将肉捞出晾干,等锅内汤冷却后,再将肉放回锅内继续用文火烧煮。至熟透后捞出。
饮食禁忌编辑
狗肉不能和鲤鱼一起吃:鲤鱼气味甘平,利水下气。除含蛋白质、脂肪、钙、磷、铁外,还有十几种游离氨基酸及组织蛋白酶。与狗肉同食,不仅二者营养功能不同,而且因为二者生化反应极为复杂,可能产生不利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所以不适合一起吃。
狗肉不能和茶一起吃:吃狗肉后不要喝茶,这是因为茶叶中的鞣酸与狗肉中的蛋白质结合,会产生一种叫鞣酸蛋白质的物质。这种物质具有一定的收敛作用,可使肠蠕动减弱,大便里的水分减少。因此,大便中的有毒物质和致癌物质就会在肠内停留时间过长而极易被人体吸收。所以,吃完狗肉后不宜立即喝茶。
狗肉不能和大蒜一起吃:由于大蒜的挥发性物质可抑制胃液分泌,而狗肉性热,所以吃狗肉时若大量食用新鲜大蒜,可能会引起胃肠不适,也不利于狗肉的消化吸收,因此吃狗肉时不应大量食用新鲜大蒜,但若是狗肉炒大蒜、青蒜或蒜苗则无需顾忌。
孕妇禁食狗肉(民间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