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山苹果
乳山苹果,山东省威海市乳山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乳山属暖温带东亚季风型大陆性气候,四季变化和季风进退都较明显,具有气候温和、温差较小、雨水丰沛、光照充足、无霜期长的特点。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635.5小时,年平均气温11.6℃,适宜种植苹果。乳山苹果为大型果,果形端正、多为扁圆形,果梗较细,少数果梗基部有肉质突起。果皮光洁、色泽鲜艳。成熟果实果面底色淡黄,着暗红或鲜红色霞或条霞,果实多汁爽口、果肉松脆、风味芳香,耐贮藏。
2012年08月03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乳山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乳山苹果为大型果,果形端正、多为扁圆形,果梗较细,少数果梗基部有肉质突起。果皮光洁、色泽鲜艳。成熟果实果面底色淡黄,着暗红或鲜红色霞或条霞,果实多汁爽口、果肉松脆、风味芳香,耐贮藏。果肉黄白色,肉质致密,细脆、果汁多,酸甜适口,芳香味浓,无涩感,品质极上。
营养价值
乳山苹果,果实可溶性固型物含量14-18%,可滴定酸含量为0.2-0.35%,果实硬度7.5-9.8千克/平方厘米,极耐贮藏,可贮藏到翌年四五月份。
历史渊源
乳山苹果栽培历史悠久,据《乳山市志》记载,清朝宣统二年(1910年),黄疃村村民从烟台引进西洋苹果栽植成功。
20世纪40年代起,绵苹果、伏花皮、秋花皮等苹果开始在乳山市陆续栽植。
1949年后,乳山苹果栽植面积不断扩大,栽植种类日渐繁多。
生产情况
2012年,乳山市有苹果园面积20万亩,年产苹果33.9万吨,收入10亿元。地域保护面积1.33万公顷。
产品荣誉
2012年08月03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乳山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1、标志使用规定:乳山苹果公共标识的使用,严格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包括“乳山苹果”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等,并接受农业部门的监督管理。
2、包装、贮藏及运输:果实要用蜡纸或塑料网套包装,包装用纸箱、箱板、隔板、果垫、包装纸、胶带纸均应清洁、无毒、无异味,箱体两侧留4-6个气孔,气孔直径15毫米左右,箱体应注明商标、品种、产地、重量等。苹果应适时采收,及时预冷,适时入库,进行分级贮藏,防止长期堆放产生压伤,并谨防贮藏期病害,贮藏后期注意温度、湿度调节,适时检查果实品质。库房无异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合存放,不得使用有损乳山苹果质量的保鲜试剂和材料。运输的基本要求是快装快运、轻装轻卸和防热防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