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湖贡米
姜湖贡米,山东省临沂市郯城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城县归昌乡是传统的农业乡镇,水稻种植历史悠久,素有“鲁南米仓、郯城归昌”之称。郯城县归昌乡属温带季风区,四季分明,雨热同季,利于农业生产。姜湖贡米“晶莹剔透、色如白雪、食之清爽可口、香如胶糯”。姜湖贡米外观漂亮整洁,米粒较细长,透明心腹白小;饭粒完整,洁白有光泽,软不粘结且富有弹性,冷后不硬不回生,适口性好;出糙率和整精率要高,加工性好。
2012年08月03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姜湖贡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品质特性
姜湖贡米“晶莹剔透、色如白雪、食之清爽可口、香如胶糯”。姜湖贡米外观漂亮整洁,米粒较细长,透明心腹白小;饭粒完整,洁白有光泽,软不粘结且富有弹性,冷后不硬不回生,适口性好;出糙率和整精率要高,加工性好。
历史渊源
城县归昌乡是传统的农业乡镇,水稻种植历史悠久,素有“鲁南米仓、郯城归昌”之称。
相传,清朝乾隆十六年(1751年),乾隆皇帝微服私访,途经郯城姜湖坻一带,食“姜湖米”后赞不绝口,遂命以进贡,“姜湖贡米”由此而来。
生产情况
2012年,姜湖贡米地域保护种植面积4000公顷,总产量3.6万吨,年产优质大米2.2万吨,实现产值8600万元。
产品荣誉
2012年08月03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姜湖贡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地域保护范围内的“姜湖贡米”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姜湖贡米”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郯城县姜湖贡米富硒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申请,并按照“姜湖贡米”质量控制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包装用材料应符合GB 11680规定,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GB 191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