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庄黄瓜
新庄黄瓜,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新庄镇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新庄黄瓜是大通县和西宁市乃至青海省知名优势蔬菜品种之一。新庄镇最早于1994年开始引种黄瓜。新庄黄瓜瓜条呈圆筒形,瓜条顺直,表皮深绿色,有明显光泽,瓜皮薄,果肉浅绿色。
2015年2月1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新庄黄瓜”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外在感官特征
新庄黄瓜系葫芦科,黄瓜属,一年生蔓生草本,瓠果,瓜条圆筒形,瓜条顺直,瓜长30厘米-35厘米,粗细均匀,瘤状突起明显,密生白刺,刺瘤小,瓜把短,心腔较细,表皮深绿色,有明显光泽,瓜皮薄,果肉浅绿色,肉质细脆,横切面圆形,味道清甜。
历史渊源
新庄黄瓜是大通县和西宁市乃至青海省知名优势蔬菜品种之一。新庄镇是第七批国家黄瓜标准化生产示范区之一,也是2013年国家一村一品重点示范村镇之一。
1994年,新庄镇开始引种黄瓜。
2006年,新庄黄瓜种植初步形成规模,逐步开始走上产业化、规模化生产之路。
2007年,新庄镇新庄村成为“一村一品”黄瓜产业村。
生产情况
截至2015年4月,新庄黄瓜种植面积达到2000余亩;2014年销售额达到2000多万元。
截至2015年4月,新庄镇的千亩黄瓜种植基地已建成规模,先后成功推广津绿3号、冬棚丰冠、绿田等十余个黄瓜新品种。其中,“老爷山”牌绿色黄瓜成为青海省乃至中国一村一品设施产业发展的成功典范。
产品荣誉
2009年,新庄黄瓜申请成为国家A级绿色食品。
2012年,新庄镇黄瓜生产基地在泰国曼谷举行的一村一品国际研讨会上荣获一村一品基地奖。
2015年2月1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新庄黄瓜”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1、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地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1.2、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1.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4、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朔体 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