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苑熏香
清苑熏香,河北省清苑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熏香在清苑已经有2000多年的历史,自古以来清苑就习惯用当地的榆树皮与香料配合制成熏香出售,古老的熏香技术早在秦汉时期就扎根于这片沃土,代代相传。清苑熏香具有韧性好,不易断裂,燃烧稳定、完全,香气淡雅清新、纯正持久等特点。
2013年01月11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清苑熏香”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清苑制香以榆树皮、锯末、植物粘粉等为原料,辅以天然植物香料,经过备料、汇料、成型等复杂工序制作而成。清苑传统制香花样繁多:根据所用配方,可分为灵虚香、灵馨香、宣和帷香等;根据外形,可分为原态香材、线香、香球、香膏等。此外,还有香味特征、功能用途、使用方法、烟气特征等多种分类方法。 [5]
清苑传统制香历经千年传承,清苑熏香也已然形成独特的风格,采选区域特有的香材,韧性好,不易断裂,燃烧稳定、完全,香气淡雅清新、纯正持久,无刺激性异味,烟灰颜色灰白。清苑熏香主料为野芙蓉,根据不同的品种,选用沉香粉、檀香粉、其他香料等制成。
历史渊源
清苑当地流传着一句老话,“铜帮铁底金线河,香气缭绕冲九天。”其中的“香气缭绕冲九天”便是指清苑县的传统制香技艺。
中国人将熏香用于生活之中不晚于西汉,满城汉墓出土的错金博山炉便是例证。清苑县制香技艺贯穿中国制香发展史,这不但得益于千年古县深厚的文化积淀,更与当地物产密切相关。清苑县域内榆树、杨树等可用于制香的植物丰富。清苑县传统制香中心魏村镇及周边的冉庄镇、阳城镇在历史上便是榆树皮加工、贩卖集散地。清苑县制香起初以民间传承为主,到了19世纪40、50年代,杨家经营的“恒记香坊”脱颖而出,带动当地传统制香业盛极一时。从此,独特的制香工艺在杨家代代相传。
清苑传统制香发展并非一帆风顺。20世纪50、60年代,魏村镇一带有近50家制香作坊,到了文革时期基本销声匿迹,仅剩几家榆皮面加工点。
改革开放以来,清苑传统制香得到恢复,制香企业、作坊及上下游企业迅速发展到300多家,直接和间接从业人员达5万多人。
随着市场变换,传统制香手艺又遭遇危机。传承人才缺乏、价格劣势加剧、原料缺乏等无不使传统制香手艺陷入困境。
2011年,经过充分论证,清苑县质监局开始筹建燃香产品省级监督检验站,以此促进燃香产业发展。该项目被列入河北省质监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2011年4月,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全国燃香产品分技术委员会成立大会在古城香业召开,燃香产品分技术委员会落户古城香业。作为标委会秘书处单位,古城香业主要负责燃香产品等领域的国家标准制定修订、推动燃香产品质量的规范管理,以促进全国制香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2011年8月,古城香业被全国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标准化委员会(SAC/TC311)授予GB/T26393-2011《燃香类产品有害物质测试方法》和GB26386-2011《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两项国标的诞生,对规范燃香产品的生产、推动全国燃香产品技术标准化管理水平的提高、保障制香产品消费者安全用香的权益、推进制香行业的改造升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生产情况
2014年,清苑县约有大大小小的制香作坊300多家,其中销售千万以上的有29家,年产量500多万箱,产值可达10亿元左右。总产量占河北省市场的60%,占中国市场的30%。拥有5万熏香生产、贸易、原料制作从业者,成为中国及亚洲最大的制香基地。
产品荣誉
清苑县被中国日用杂品工业协会授予“中国香城”称号。
2012年,清苑传统制香技艺被评为保定市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3年,清苑传统制香技艺被评为河北省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
2013年01月11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清苑熏香”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清苑熏香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北省清苑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河北省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清苑熏香的法定检测机构由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