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绿萝卜
乐都绿萝卜,青海省海东市乐都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乐都县全年日照总时数2843.3小时,日照率为63%,年平均气温6.9℃,年气温较差25.8℃。生长期的积温可达3000℃,河谷、沟岔面积较大,形成了很多独有的高原特色小气候,灌溉条件好,风速小,气候适宜于乐都绿萝卜生产。乐都绿萝卜肉质根呈长圆筒形,长18厘米,横径8厘米,肉色浅绿,约2/3露出地面,外皮绿色,入土部分外皮白色。细尾根长8.2厘米,粗2毫米,白色,肉质根毛重480-560克,净重380-400克,肉质根基本无裂及分叉现象。
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乐都绿萝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品质特性
乐都绿萝卜
乐都绿萝卜肉质根呈长圆筒形,长18厘米,横径8厘米,肉色浅绿,约2/3露出地面,外皮绿色,入土部分外皮白色。细尾根长8.2厘米,粗2毫米,白色,肉质根毛重480-560克,净重380-400克,肉质根基本无裂及分叉现象。
历史渊源
1958-1984年,乐都县八里桥村从兰州市红古区塔川村引进绿萝卜品种,刚开始,并不叫“青头萝卜”,而是叫“交头青”。
1956年前,乐都县八里桥村的村民将种植的萝卜拉到西宁、大通、格尔木等地销售,改名叫“青头萝卜”。
2010年,青海乐都县供销合作社通过“专业合作社+农户+基地的模式”,推广订单农业,与全县19个乡镇签订了23万亩的农产品种植订单。
生产情况
2005年,乐都县种植绿萝卜面积达630平方公顷,产品还销往甘肃、新疆、陕西、四川等省区。
2013年,乐都绿萝卜年种植面积610公顷,年总产量5.1万吨。
产品荣誉
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乐都绿萝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标志使用严格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中规定使用,在确定的地域范围内生产者或企业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标志,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质量等级、产品产地、企业名称、邮政编码、电话号码、贮运图形等内容,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