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绿茶
沂蒙绿茶,山东省临沂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
沂蒙绿茶产于沂蒙山区,属暖温带季风区大陆性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光照充足,常年平均降水量800毫米左右,平均气温13.0℃,年平均日照时数2400~2600小时,无霜期200多天,境内有众多丘陵、水库。独特的地理位置、优良的土壤质地和适宜的气候条件,使沂蒙绿茶具有“芽叶肥厚、栗香高爽、滋味醇浓、极耐冲泡”特点。
2013年12月3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沂蒙绿茶”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外在感官特征
临沂绿茶
1、卷曲形茶外形:条索卷曲、紧结、匀整;不同级别茶叶色泽从翠绿到墨绿,但不得枯黄、断碎。内质:香气高,从嫩栗香到纯正;汤色从嫩绿明亮到黄绿明亮,不浑浊;滋味浓醇、无异味;叶底从嫩绿明亮到黄绿明亮。
2、扁形茶外形:光扁平直,不同级别茶叶从光滑到扁平;色泽从嫩绿到黄绿,匀整洁净。内质:栗香浓郁,从嫩香到纯正;滋味醇厚,无异味;汤色从嫩绿明亮到黄绿明亮;叶底从嫩绿明亮到黄亮。
3、针形茶。外形:扁平挺直,绿润匀齐。内质:栗香高而持久,汤色嫩绿清澈;滋味鲜醇爽口;叶底嫩绿明亮均匀。
历史渊源
据《蒙阴县志》《重修莒志》记载。明天顺四年(1460年)明朝兵部尚书王越任山东按察使期间,曾作诗《咏蒙山茶》,以“冰绡碎剪春先叶,石髓香粘绝品花”;“若教陆羽持公论,应是人间第一茶”赞赏了蒙山茶的色泽、品质和清香。
沂蒙绿茶属于山茶科、山茶属灌木或小乔木。沂蒙绿茶在过去多为野生。20世纪60年代中期临沂地区“南茶北引”成功,逐渐地绿茶才扩大种植、发展起来。
20世纪60年代末,临沂市临港经济开发区是北方茶区最早实施南茶北引并试种成功的区域。半个世纪来,通过引进无性系良种和攻克扦插繁育技术,临港区现已成为优质鲁茶的主产区,主要分布在朱芦、团林、壮岗三镇的茶园总面积达3.5万亩,其中无性系面积5000余亩、无公害面积1万亩、有机茶面积3000余亩。
生产情况
2010年,临沂市实施“南茶北引”规划,当地企业邀山东农业大学病虫害防治专家,花费4年时间维持并优化茶树原生态生长环境,建设了千亩有机茶园种植示范基地。
2014年,临沂市茶园面积发展到7.98万亩,干毛茶产量2745吨。
2015年,沂蒙绿茶品牌评估价值达6.68亿。
2017年,沂蒙绿茶2017年品牌价值评估为8.95亿 。截止2017年底,临沂市茶园面积发展到11万亩,干毛茶产量4100吨。
2018年,临沂市参加浙江大学CARD中国农业品牌研究中心联合中国茶叶研究所《中国茶叶》杂志等权威机构组织的中国茶叶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研究,沂蒙绿茶品牌价值评估10.22亿元。
产品荣誉
2013年12月3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沂蒙绿茶”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
2014至2018年,沂蒙绿茶在中国国内外茶叶评比中,荣获国际茶叶评比金奖 1 枚、“绿博会”金奖 4 枚、“国饮杯”金奖 1 枚、“茶博会”金奖 1 枚。
专用标志使用
临沂绿茶
沂蒙绿茶专用标志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沂蒙绿茶专用标志的使用具体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持有人“临沂市茶叶学会” 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沂蒙绿茶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