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牦牛
祁连牦牛,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祁连牦牛体躯深长,其头颈,额部宽大,鼻额细长、鼻孔圆小、鼻镜狭长呈褐色,嘴齐小而长方头形,侧视呈楔形,公牛耆甲高大,肥厚,母牛耆甲较单薄,该区多生有粗长的毛。背短,由于肋长而略偏,肋弓开张较差,故背宽不够,腰长而平直,宽度比背部为佳,短而斜,肌肉不够丰满。尾根高起,尾椎骨粗壮。从尾根至尾尖丛生如帚状的粗长尾毛,胸深充分,胸宽不显。四肢短而坚强,前肢肢势正,但不够开张,后肢多呈X状,但强劲有力。屠宰后从胴体上看,肌肉光泽润滑,肉色深红,脂肪淡黄色,肌纤维清晰有韧性,呈明显的大理石纹,弹性好,外表湿润,不粘手,无异味。
2014年11月18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祁连牦牛”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品质特性
祁连牦牛体躯深长,其头颈,额部宽大,鼻额细长、鼻孔圆小、鼻镜狭长呈褐色,嘴齐小而长方头形,侧视呈楔形,公牛耆甲高大,肥厚,母牛耆甲较单薄,该区多生有粗长的毛。背短,由于肋长而略偏,肋弓开张较差,故背宽不够,腰长而平直,宽度比背部为佳,短而斜,肌肉不够丰满。尾根高起,尾椎骨粗壮。从尾根至尾尖丛生如帚状的粗长尾毛,胸深充分,胸宽不显。四肢短而坚强,前肢肢势正,但不够开张,后肢多呈X状,但强劲有力。
屠宰后从胴体上看,肌肉光泽润滑,肉色深红,脂肪淡黄色,肌纤维清晰有韧性,呈明显的大理石纹,弹性好,外表湿润,不粘手,无异味。
历史渊源
祁连牦牛的来源与青藏高原民族变迁有着密切关系,藏族群众长期驯养昆仑山、祁连山的野牦牛。牦牛古称“犣”、“豪牛”、“髦”、“犛”等,善走险峻山路,称为“高原之舟”,是藏族牧业和藏族传统生活方式的象征。在藏族宗教艺术和民间工艺中,可看到各种牦牛图案,宗教祭祀和法事活动中佩戴牛头面具演示舞蹈等,均证实牦牛图腾崇拜的历史风俗根深蒂固地留存在藏民族的文化生活中。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初,野牦牛为数不少,尤其是野牛沟和州托勒牧场地区,成群的野牦牛到处可见。
1981年底,祁连县共有牦牛154076头,占该区各类牲畜总数的16.74%,约占全州牦牛的36%左右。
生产情况
2014年,祁连县域内共有祁连牦牛16.52万头。
产品荣誉
2014年11月18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祁连牦牛”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1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1.2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1.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4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登记证
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产品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信誉,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