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察牦牛
刚察牦牛,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产品介绍
刚察牦牛是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刚察县的特产。刚察牦牛以肉质细嫩、味美可口、低脂肪、高蛋白、有野味风格而受到欢迎。刚察牦牛为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刚察县位于青海湖北岸,隶属海北藏族自治州,属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平均海拔3300.5米,全县总面积8138.07平方公里,草场面积7239.5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74万亩。经营各类牲畜102万头(只匹),母畜比例达到56.76%,2007农牧业总产值达21386.9万元,农牧业人均收入3709.11 元。是青海省环湖重点牧业县之一。2013年,刚察县特色农畜产品营销会申报的“刚察牦牛”通过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审查和组织专家评审,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刚察牦牛划定的产地地域保护范围:刚察县哈尔盖、沙柳河、伊克乌兰、泉吉、吉尔孟等5个乡镇。地理坐标为东经99°20′44″~100°37′27″,北纬36°58′06″~38°04′。牦牛被喻为“雪域之舟”,是青海高山草原特有的牛种,主要分布在刚察青海湖畔。牦牛全身一般呈黑褐色,身体两侧和胸、腹、尾毛长而密,四肢短而粗健。牦牛生长在海拔3000米~5000米的高寒地区,是世界上生活在海拔最高处的大型哺乳动物。 牦牛全身都是宝,藏族人民衣食住行烧耕都离不开它。人们喝牦牛奶,吃牦牛肉,烧牦牛粪。它的毛可做衣服或帐篷,皮是制革的好材料。牦牛素有“高原之舟”的美称,既可用于农耕,又可在高原作运输工具。青海牦牛长期生长在高寒的青藏高原,由于气候寒冷,植被较薄牦牛吃草边走边吃,处于半野生状态。因此,其肉质鲜嫩、营养丰富、无污染,是纯天然绿色食品,具有很高的营养价值。牦牛肉性熟热,冬食可抗寒,蛋白质含量高,脂肪、胆固醇含量低,是青海各族人民喜食的主要肉食品之一。 据藏族古籍记载:古代的藏区曾被牛魔王统治。野牦牛用力大无比的头和尖利的角降伏了高原的诸山神,这些山神多变化为牦牛。这使人想起了许多苯教神灵所乘的坐骑,诸如“长着六只角的牦牛”、“水晶色的牦牛”、“口鼻喷着雪暴的牦牛”,显然,在牦牛图腾崇拜中,白牦牛又居于特殊的地位,时至今日,在许多藏区及土族地区还保留着崇拜牦牛的习俗,当然这早巳不是图腾崇拜了。
产品不应与有毒、有害、有异味。刚察牦牛地域范围内的地理标志农产品饲养场,在牦牛肉产品的包装上使用已获等级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刚察县特色农畜产品营销协会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示相结合的标示标注方法。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1.1 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等级确定的地域范围;
1.2 取得登记农产品先关的生产经营资质;1.3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1.4 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义务责任。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袋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建立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正确规范的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5、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