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柞蚕蛹虫草
永吉柞蚕蛹虫草,吉林省永吉县口前镇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野生蛹虫草(北冬虫夏草)是吉林省一级重点保护植物。永吉柞蚕蛹虫草子实体直立生长不弯曲,每个蛹长草5根以上,鲜草长度平均4一6厘米以上,颜色桔红或桔黄,鲜草有食用菌的清香味,放在嘴里嚼略有微腥,入水后水立即变为黄色。
2015年11月0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永吉柞蚕蛹虫草”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外在感官特征
永吉柞蚕蛹虫草子实体直立生长不弯曲,每个蛹长草5根以上,鲜草长度平均4~6厘米以上,颜色桔红或桔黄,鲜草有食用菌的清香味,放在嘴里嚼略有微腥,入水后水立即变为黄色,子实体连代菌核一起出售。
安全要求
永吉柞蚕蛹虫草符合最新版本国家食品安全食用菌标准,对应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标准CodexStan38-1981《食用菌和真菌制品通用标准》,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历史渊源
野生蛹虫草(北冬虫夏草)是吉林省一级重点保护植物。县志记载永吉县从清道光六年(1826年)开始放养柞蚕,已有一百多年历史。 吉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是中国人工培育蛹虫草最早发明单位, 1986年向国家申报了发明专利,并且带动永吉县境内的民营企业和个人的柞蚕蛹虫草种植业发展,逐渐形成规模。 蛹虫草所含蛋白与人体的蛋白结构和数量比较接近,容易吸收,免疫球蛋白和丰富的赖氨酸具有抗疲劳和增强人体免疫力作用。
生产情况
截至2017年,永吉柞蚕蛹虫草年生产规模2000-4000吨。
产品荣誉
2015年11月0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永吉柞蚕蛹虫草”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在永吉县地域范围内的柞蚕蛹虫草生产者,如需使用永吉柞蚕蛹虫草地理标志,必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永吉县珍稀植物保护协会提出申请,经永吉县珍稀植物保护协会审核,申请人按照永吉柞蚕蛹虫草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进行生产,并按照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正确使用标识,可授权其使用永吉柞蚕蛹虫草农产品地理标识。使用时统一采用永吉柞蚕蛹虫草地理标志公共标识和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