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大米
梅河大米,吉林省梅河口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梅河大米产自吉林省梅河口市,这里农业生态环境非常适合水稻种植,使得大米品质极佳,米粒晶莹如玉,米饭清香宜人,软硬适口,冷饭不回生,深受消费者欢迎。产品畅销北京、上海等国内大中城市,1990年曾被北京十一届亚运会指定为专用食品。
2002年,梅河口市就已开展标准化种植,2005年被批准为国家级绿优水稻标准化示范区,先后制定了《绿优水稻生产工艺规程》、《绿优水稻机械化栽培技术规程》等地方标准。
2006年12月22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梅河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感官特性
梅河大米以其米饭特有的香、粘、滑、软而闻名,特别是梅河产秋田小町米独有的冷饭不回生而更受消费者喜爱。梅河大米米粒呈半透明、有光泽,垩白较小,外形呈短圆或椭圆形,长度:4.50毫米—5.5毫米,长宽比:1.6—1.8。
历史渊源
梅河口市坐落在长白山脚下。据《梅河口市志》记载“水稻种植始于光绪二十一年(1895年)倒木沟有一孙姓朝鲜族农民,利用山间溪水开荒种水田。新开荒地土肥、地不荒,不纳地租,一年一弃一耕。虽不断有人种植,但发展很慢。
民国7年(1918年)4月17日,奉天省发布命令,提倡种植水稻,当时海龙县(梅河口市原名为海龙县)农会会长王昌年,编著《水稻利益浅说》劝种。此后,种水稻地区由倒木沟、四马沟发展到十四处。由于这里水源、土质条件好,柳河县三源浦不少农民逐渐向海龙各地转居,使水稻的种植由山区发展到平原。民国十一年(1922年),朝鲜族农民郑永宽等60户集资在一统河上修筑拦河坝引水灌溉,使水稻生产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民国时期,民国十九年(1930年)统计,全县水稻种植面积2910公顷,单位面积产量122公斤,东北沦陷时期(1938年—1943年)145公斤;至1949年,水田种植面积为4016公顷,单位面积产量166公斤。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从1956年开始大力兴修水利工程,水稻种植面积不断增加,1985年发展到3.5万公顷,平均亩产达454公斤;2005年水田面积达到4万公顷,平均亩产达到550公斤。
梅河口市水稻种植在长期不断发展过程中,广大农民积累了丰富的种稻经验,形成了具有区域特色的水稻栽培模式。先后发明了“草绳种稻”、“三早栽培”、“旱育苗”和“双稀栽培”等先进栽培技术,水稻栽培在中国北方稻作区一直处于领先地位。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外水稻专家多次前来参观考察,并给予高度评价。
生产情况
2016年,梅河口市水稻种植面积45.6万亩,年产水稻25万吨以上,生产大米17万吨左右,其中约13.5万吨为商品粮。
产品荣誉
20世纪80年代,梅河大米就畅销北京、上海等国内大中城市。
1990年,梅河大米被北京十一届亚运会指定为专用食品。
1999年,“梅河牌”、“梅雪牌”梅河大米,均获吉林省名牌产品称号,并多次在省和国家农博会上获奖。
2006年12月22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梅河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19年11月15日,在第十七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上入选具有代表性的300个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2021年12月,梅河大米被确定为吉林十大地理标志。
2022年1月,列入第一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
专用标志使用
梅河大米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吉林省梅河口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