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大米
西江大米,吉林省通化县西江镇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西江大米历史悠久,清朝咸丰皇帝封西江大米为御用“贡米”,每年定量缴纳。新中国成立后,西江大米以高产优质荣获了总理亲笔签署的奖状。百年间积淀下来的优良品质和人文特色则让西江大米在历史传承中名扬四海,远销八方。通化县大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作,空气环境、水源及土壤都达到了绿色标准,西江大米质量特色更加鲜明,并通过绿色和有机认证。
2014年02月1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西江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感观特征
西江大米米粒整齐、通体透明、白若珍珠、米粒饱满、手感光滑沉实;煮熟的米饭松软油亮、柔润芳香、入口爽滑、唇齿留香。
历史渊源编辑 播报
据《通化县文史资料》1984年版记载,清顺治定都燕京后,朝廷将包括通化县地域在内的长白山地区视为发祥圣地,实行封禁,设台兵把守,并把通化县西南部区域(即西江镇辖区)划为狩猎场,狩猎者在这里狩猎,以猎物上供朝廷。待咸丰年间(1856年)弛禁后,关内游民增多。当时江甸子(现西江镇)来了王氏等三户人家,他们在三道沟河下游大草甸子上开垦水田百余亩,种植水稻。由于大甸子上土质肥沃,含磷量高,显酸性,加之所用灌溉水源系二龙山岩中流出,富含硅、铁、钙、钾等多种微量元素,王氏等三户人家种植的水稻喜获丰收。碾出的米粒饱满,色泽纯正,煮出的米饭柔润芳香,狩猎者吃后,赞不绝口。地方官员认为此米是米中之最,当进贡皇上,于是,便把江甸子大米和猎物一起载送京城进贡。咸丰皇帝见西江大米白若珍珠、食之芳香可口,遂封西江大米为御用“贡米”,每年定量缴纳,不得有误。西江贡米的名号也由此而得。
光绪二年(1876年),盛京大将军崇实奏请朝廷,欲在江甸子设立通化县,慈禧太后因喜爱西江贡米,唯恐占用良田,未准。
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知县米种鼓励乡民大量拓耕水田,贡米产量大增。
民国二年(1913年),通化县知事潘德荃通令各乡效法江甸子,广植水稻。民国五、六年间(1916年—1917年)更实地勘察,发布土地调查报告,宣传西江贡米的优点,请示上级官府,凡是缴纳贡米者,可抵顶或免交其它赋税。
民国十五年(1926年),知事李春雨,数次踏察江甸子,多有褒奖,树之为乡民楷模,并广泛张贴“兴修水利、开发水田”之布告,全县水田日益剧增,稻米加工和交易也得到了空前发展,大小粮米商行和店铺达100余家。
新中国成立后,政府非常重视西江大米的开发,在当地农民的辛勤耕耘下,水稻连年获得丰收。
1958年12月,西江大米以高产优质荣获了周恩来总理亲笔签署的奖状。
1963年,北京来的工作队和中央广播事业局以西江大米为题灌制了唱片,歌名为《西江大米千里飘香》。
1968年,通化县引进水稻新品种,推广水稻育苗、人工插秧。
1976年,吉林省科委在江甸子乡贡米产区进行了专项实验,证实西江大米由矿泉水培育,含有人体所必须的矿物质元素,长期食用对人体非常有益,并因此在《吉林日报》做了专题介绍。
1977年,国家商业部领导亲自来江甸子项召开座谈会,调查、了解和帮助开发西江贡米。
1980年,通化县引进水稻栽培技术后,采取大棚育苗、机械插秧、化肥混施,水稻产量迅速增加。
2012年,通化县水稻种植面积10万亩,其中西江水稻总产量2.5万吨。
生产情况编辑 播报
2008年5月,国家级西江大米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开始筹备建立,同年被国家标准委列为第六批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项目,于2011年通过国家验收并颁发证书。
2012年,通化县水稻种植面积10万亩,其中西江水稻总产量2.5万吨。
2014年,西江大米(西江贡米)产区年产优质水稻2.5万吨,产值达3亿元以上。
产品荣誉编辑 播报
西江大米(西江贡米)芳香的口味和上乘的品质还深受国内外领导人和政要的喜爱。美国总统尼克松访华时食用的就是西江大米。日本、朝鲜、阿尔巴尼亚、俄罗斯等国家首脑和代表团访华时,均特调西江大米,以供食用。江泽民总书记来通化视察期间,给予西江大米高度的评价,说“西江大米很好吃”,并请随行人员多吃点。
1958年,周恩来总理亲自为贡米产区签署了“全国农业社会主义建设先进单位”奖状,所产稻米连续多年调运到北京。
2001年,西江大米(西江贡米)通过实施绿优米工程,选用名牌优质米品种,采用先进加工包装设备,获得了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并被评为吉林名牌产品。
2003年,西江大米在中国(淮安)优质稻米博览交易会上获得“十大金奖产品证书”。
2004年,西江大米在吉林省第六届吉菜美食节上被组委会授予“吉林畅销原料”证书。
2006年,西江大米被评为中国名牌农产品。
2007年—2010年,西江大米被全国粳稻米产业大会评为"金奖大米”、“优质食味大米”。
2003年、2006年、2010年,西江大米连续三届被吉林省人民政府授予“吉林省名牌产品”。
专用标志使用
西江大米(西江贡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吉林省通化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西江大米(西江贡米)的检测机构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