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北马铃薯
张北马铃薯,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张北地区气候冷凉,昼夜温差大,土壤疏松,加之海拔高、空气干燥,有利于马铃薯块茎膨大、干物质积累,生产的马铃薯种薯及商品薯产量高、商品性好,薯形规则,芽眼浅,表皮光滑、成熟度好,颜色光亮,入口沙绵、薯香味浓。
2018年2月1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张北马铃薯”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外在感官特征
张北马铃薯薯形规则,芽眼浅,表皮光滑、成熟度好,颜色光亮,单个重150~300克,入口沙绵、薯香味浓。
内在品质指标
经检测,张北马铃薯含淀粉15~19克/100克;干物质18~25克/100克;粗纤维0.30~0.4克/100克 ;维生素C12~13毫克/100克。
历史渊源
马铃薯在张北县有悠久的种植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1950~1956年,为张北马铃薯最初发展阶段,种植的品种为当地农家品种。当时采取挑大垄种植形式,施肥稀少,田间管理粗放,整个生育期一般锄耧两次。由于品种抗病性差,又不注重防治,晚疫病时有发生。
1957~1978年,为大量培育、引进、群众互相串换马铃薯新品种阶段。此间,因行政干预力度大,马铃薯播种面积波动较大。与此同时,先后选育、引地和推广了里外黄、丰收白等抗病丰产型马铃薯新品种。在种植上开始示范推广细犁种植,不但增加了农家肥的施用量,还从1972年开始示范推广马铃薯深施碳酸氢铵技术。在田间管理上,开始推广闷锄技术,即在马铃薯开始发芽顶土期闷锄耱地,达以增温、保墒、灭草的目的。
1979~1989年,为脱毒马铃薯在张北县内全面推广应用阶段。为了解决因“普通花叶病毒”、“重花叶病毒”、“卷叶病毒”等主要病毒引起的退化,1978年位于张北县的河北省高寒区作物所开始引进马铃薯茎尖脱毒技术,1982年张北县农业局开始引进脱毒技术,并与河北省高寒所合作完成脱毒马铃薯应用技术和脱毒繁种体系建设项目,分别于1983年和1984年通过河北省和国家成果鉴定,把张北县建成全国第一个县级无毒薯繁种体系县。截至1984年底,张北县脱毒出了“虎头”、“跃进”、“坝薯10号”等3个脱毒薯品种。同时主要推广了脱毒马铃薯循环掰芽、催芽晒种、切刀消毒、马铃薯深施碳铵等主要技术措施,并收到了良好的经济效果。在此期间,张北县生产的马铃薯仅限于自食、自用和区域内调剂串换籽种。
1990~1998年,为脱毒马铃薯走向市场流通阶段。为建立健全完整的繁种基地,加速脱毒马铃薯的推广应用,经申报,1990年国家计委、农业部批准张北县为脱毒薯繁育基地县,无偿投资40万元,按照任务设计书要求增加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了400平方米的脱毒薯组织培养室、无菌室、检测室等六室和120平方米的种薯贮藏窖,扩建了0.67公顷原原种生产网棚,增添了部分仪器,培养了技术人员。1992年通过了河北省级验收。为进一步完善基地县建设,1993年农业部又增拨续建款11万元,基本上保证了种薯繁殖生产的需要,建成了由马铃薯茎尖脱毒、芽苗检测、切段繁殖、营养钵假植、网棚生产原原种,到大田繁种1~2代种薯的完整脱毒薯种薯繁殖基地。1994年,张北县脱毒马铃薯品种由原来的3个增加到20余个,初步实现了脱毒马铃薯的品种配套。
生产情况
1950~1956年,张北马铃薯种植面积达1万公顷左右,产量不足4500千克/公顷。
1972~1975年,张北县马铃薯种植面积达2万公顷左右,占粮播面积的16.3%。
截至1984年底,张北县脱毒薯种植面积占马铃薯播种面积的85%,平均产量达到9500~12750千克/公顷,比未脱毒马铃薯增产53.9%~69.5%。
1994年,张北县马铃薯网棚面积达到1公顷,1997年发展到4公顷。
1998年,张北县脱毒马铃薯种植面积达2万公顷,占全县马铃薯总播种面积的98%,其中一代、二代薯种植面积占脱毒薯面积的60%,脱毒薯面积占张家口市脱毒薯面积的35%。全县马铃薯平均产量达到22500千克/公顷,最高产量达到3885千克/667平方米。
2017年,张北马铃薯种植面积为36.5万亩,年产量为60万吨。
产品荣誉
2018年2月1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张北马铃薯”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020年7月27日,张北马铃薯入选第二批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保护名录。
专用标志使用
(1)张北马铃薯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由张北马铃薯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张北马铃薯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等活动。
(4)张北马铃薯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管。
(5)张北马铃薯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5年,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等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张北马铃薯农产品地理标志,否则证书持有人有权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