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香酒
洮南香酒,吉林省洮南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据《洮南文史资料》记载,1960年,洮南制酒厂长石明德带领技术人员研究“东海涌”烧锅古代酿酒工艺。一日中午休憩,梦古人造酒,一老翁似曾相识,携两三小童,以苹果香梨为窖泥,接酒邀其品,只觉酒香扑鼻,醒后仍觉口有余香,造酒一幕历历清晰如在眼前。遂召集酒厂其他厂长、技术人员研究改造工艺窖泥,大家都认为方法可行。投入改造后当年产出的新酒即酒气芬芳、香气四溢。时有“隔壁饮酒千家醉,雨后开瓶十里香”之美誉,遂取地名“洮南”及其酒“香”的特点名为“洮南香酒”。
洮南香酒名称史料记载源于《吉林省志·卷二十·轻工业志·一轻工业》 原文为:洮安县酒厂建于1946年,60年代初,开始研制曲香型酒,1963年生产的洮南香曲酒,被命名为全省名酒。同时,开始使用扬碴、挖窖等机械设备,实现固体发酵半机械化生产。该厂由生产普通白酒,转为以生产“洮南香酒”为主的名酒厂。
2015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洮南香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感官特征
洮南香酒清澈透明、窖香浓郁、入口绵甜、回味悠长。
项目
高度酒
低度酒
色泽和外观
无色或微黄、清亮透明、无悬浮物、无沉淀
香气
具有纯正、舒适及本品特有的香气
具有高粱酒香和乙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陈香明显。
高粱酒香和乙酸乙酯为主体的复合香气,陈香较明显。
口味
醇甜、柔顺、爽净
酒体柔和谐调、绵甜爽净、陈香味突出。
醇甜、柔和、较爽净
酒体柔和谐调、绵甜爽净、陈香味明显。
酿造工艺
洮南香酒的酿造工艺,是以本地特产红高梁为主要原料,采用中温大曲为糖化发酵剂,选用老五甑生产方法,在洮南香特殊发酵池经过四十五天发酵,精心酿造而成。经分级摘酒、分级贮存,库存陈酿,入库酒精度60度以上,分质用陶坛、木酒海贮存一年,以赋予原酒特殊的香气,再导入不锈钢罐内储存一年 ,使大曲酒具有窖香浓郁、尾净余长的特点,经精心勾制调兑后灌装。
历史渊源
洮南香酒的酿造源自于清末洮南府的“东海涌”烧锅,已有100余年的历史。据《吉林省志》、《洮南县志》和《洮南文史资料》记载,早在清末,官办烧锅为酒局,科右中旗图什叶图亲王在洮南府西太本站开办裕农酒局,并在洮南设置分号,因系中旗高力权叔公叶喜海泳(即:鲍海泳,图之弟)的股东,为买卖事业兴旺如“东海汹涌”,故谓:“东海涌”烧锅(即今一酒厂)酒局仍按老字号裕农酒局,兼营粮油(在大北门里二纬路西)。
光绪三十二年(1907年)耿润田接收裕农酒局后,从义县请来“酒把式”李鹤龄经营酒局和东海涌烧锅。直到民国十八年(1929年)耿润田去世,后由协记号李瑞龄代管继续营业。
“九·一八事变”前由赵忠阳接手,产量不足10甑(10甑为1吨),却因此酒“酒体色泽冰清,晶莹剔透,香气纯正;饮之,绵甜爽净、尾净余长、提气解乏、神清气爽”的特色远销东蒙一代,逐年盈利扩大,占地约4万平方米。
“九·一八事变”后,日伪实行粮谷统制,并洮府所辖大、小烧锅于“酒精组合社”(在豫贞庆南大院)管制洮、突一带制酒业。民国三十二年(1943年)因战争和化工急需,关东军派明石义雄来洮监管。全部合并在豫贞庆开烧,其名:共同酒社。高浓度的归军用化工外运,低浓度的当地销售。
“八一光复”后,赵忠海、张维和叶秀山等三家东山再起,各起炉灶,从振酒业。
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初,新四军派代表赵文忠管洮南制酒业,易名“公集泉烧锅”(集体公办之意)又新华公司同并入东海涌等六家经营,命名:国营洮南制酒厂,隶属黑龙江轻工厅,1951年放给洮南县办。
1960年,厂长为石明德和郑宝来遵循清末“东海涌”烧锅古代酿酒方法,开始试制香型白酒。1961年,洮南香酒成品酒出厂,以其独特的香气和口感,被命名为“吉林四大名酒”之一,远销东北三省和内蒙等地区,洮南香酒走进了广大消费者的视野,知名度不断提升。
生产情况
2013年,洮南香酒在吉林省内同类产品占有率近50%,长春市场达到60%, 销售额2.94亿元。拥有职工268人,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23人,国家白酒评委1名,高级工程师4人,中级职称以上的38人,机构设置七大部,科技管理人员13人,两大酿酒车间,四条大规模自动化灌装线,每年可生产2万吨浓香型白酒。
产品荣誉
1963年,吉林省政府正式命名洮南香酒为吉林省名酒。
1984年,洮南香酒在轻工部组织的酒类质量大赛中评为部级优质酒被轻工业部授予洮南香酒“银杯奖”。
1988年,“洮南牌53度”洮南香酒参加八八年首届中国食品博览会名特优新产品的评选,获博览会银奖。
1988年,38度洮南香酒被评为省优质品。
1989年,洮南牌46度、52度洮南香酒被评为省优质产品。
1992年,洮南香酒获首届曼谷国际博览会“金像奖”。
1993年,洮南香酒获“莫尼黑”金奖。
1993年,洮南香酒荣获关东名酒称号。
1993年,洮南香酒52度被评为优质白酒精品。
1994年,洮南香酒被评为吉林行业名酒。
1994年,洮南香酒52度获中国国际饮品及技术展览会“金奖”。
1998年,洮南香酒在中国质量检验协会主办的全国名优产品博览会上授予大会特别推荐产品。
1999年,洮南香酒被评为吉林省名牌产品。
2001年,洮南香酒在长春国际博览会获“名牌产品”。
2001年,中食协认定洮南香酒“中国优质白酒”。
2002年,洮南香酒被吉林省政府评为“十大名酒”。
2003年,洮南香酒被中国食品协会授予国家质量检测合格产品,全国质量信得过产品。
2003年,洮南香酒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省著名商标”。
2004年,洮南香酒2003—2004被吉林省质量监督12365打假防伪举报投诉中心评为“无投诉信誉产品”。
2006年,洮南香酒被吉林省政府命名为“吉林省名酒”。
2006年,洮南香酒再获“吉林名牌”。
2011年,洮南香酒被吉林省政府再次认定为“吉林省名牌”。
2012年,洮南香酒获“吉林老字号”。
2012年,“洮南牌”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
1.高粱:选用产地范围内所产的优质红高粱,淀粉含量≥60%,其他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2.酿造用水:采用产地范围内的地下水源,深井大于130米,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相关规定。
二、生产工艺
以中温曲作为糖化发酵剂,泥窖固态发酵,混蒸混烧,分层取酒,量质摘酒,分级陈酿,勾兑。
三、生产关键控制点
1.窖池:要求使用具有60年以上连续使用的泥窖池,窖池池壁以当地特有的黄粘土垒砌而成,厚度≥50厘米。将苹果、香水梨、香瓜等呈香腐熟水果破碎,拌以地表30厘米以下新鲜黄土堆积发酵后加入新鲜稻壳和成窖泥,厚度≥8厘米。
2.发酵周期:从酒醅入池封窖发酵至下一次开窖起糟取酒的时间≥45天。
3.蒸酒蒸料:采用续茬配料、甑桶蒸馏,蒸酒蒸料同时完成。
4.陈酿:用传统陶坛、酒海储藏,基酒储藏≥3年,调味酒≥5年。
5.禁止性要求:生产过程中不得添加非白酒发酵产生的呈香呈味物质。
四、质量特色
专用标志使用
洮南香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吉林省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洮南香酒的检测机构由吉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