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扇贝
昌黎扇贝,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昌黎扇贝的贝壳有红色、紫色、白色三个颜色,壳高6.2~7.2厘米,壳厚3.0~3.4厘米;壳质较薄坚韧,呈扇形,壳较凸,两壳及壳两侧均略等,壳背缘较直,腹缘及前、后缘均呈圆形;肉质鲜美、饱满,丰腴可口。
2021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昌黎扇贝”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外在感观特征
昌黎扇贝的贝壳有红色、紫色、白色三个颜色,壳高6.2~7.2厘米,壳厚3.0~3.4厘米;壳质较薄坚韧,呈扇形,壳较凸,两壳及壳两侧均略等,壳背缘较直,腹缘及前、后缘均呈圆形,表面无附着物;肉质鲜美、饱满,丰腴可口。
历史渊源
20世纪90年代初期,筏式扇贝养殖试验在昌黎县大蒲河口东南浅海获得成功,大蒲河镇、团林乡、茹荷镇等沿海乡镇开始进行扇贝养殖试点。
1996年,团林乡苟庄子村的王永祥、王贺元、王小平、刘世平、李东良等户开始合股养殖扇贝,当年养殖1万笼,每股10多万元的投资基本收回。
1997年,苟庄子村参与养殖的户数超过了全村的半数。
生产情况
1999年,昌黎县的扇贝浅海养殖面积发展到40780亩,产量达到19940吨,扇贝的交售价格每千克达4.5元,肉柱每千克达52元。
2021年,昌黎县的扇贝养殖面积达16万亩。
产品荣誉
2021年6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昌黎扇贝”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为规范昌黎扇贝农产品地理标志的使用,保证昌黎扇贝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特色,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1)昌黎扇贝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由昌黎扇贝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昌黎扇贝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等活动。
4)昌黎扇贝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管。
(5)昌黎扇贝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 使用未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 用昌黎扇贝农产品地理标志,否则证书持有人有权依法追究责任。
(6)从事昌黎扇贝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7)昌黎扇贝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要定期向所在地县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县、市主管部门,做好监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