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志特产-一面坡酒花
一面坡酒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尚志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尚志市地处山区,境内群山连绵,森林茂密,河流纵横,昼夜温差大,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和区域性小气候有利于酒花的生长和营养成份的生成。一面坡酒花种植历史已有一百多年,其果穗呈球果状,具有浓郁清香味和爽快的苦味,主要用途是作为啤酒加工的重要原料。
2011年12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一面坡酒花”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一面坡酒花主根成块状,侧根呈条状。主蔓长3-6米。主蔓上侧生枝蔓并蜿蜒生长,叶子呈墨绿色,有毛,形状为心型,边缘呈锯齿状。花期7-9月。到秋冬季节,它的茎叶渐变干枯并脱落,根在地下自然越冬。
一面坡酒花雌雄异株,雄花雌花在盛开后都成穗状,果穗呈球果状,长3-4厘米,直径1.5-2.5厘米,苞复瓦状排列,约至45枚,多散落,广卵形或卵状披针形,基部包裹一枚果实,类球形,表面具纵横,顶端具短尖,外表面基部附着红色粉状颗粒,有黄色腺体,气芳香。
历史渊源
尚志市一面坡镇境内有中国历史最久的啤酒花种植园,是中国啤酒花生产的发源地。
据新编《尚志县志》记载,大约在清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前后,俄国人最先在一面坡种植啤酒花。
清光绪三十年(1904年),俄国人在一面坡创办中东啤酒厂时所用酒花均出自一面坡。
民国十年(1921年),俄国人在一面坡建立“列巴花坊”(酒花场),开始大面积种植和烘烤加工酒花。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酒花场被“大满洲忽布麦酒株式会社”收买。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酒花场由珠河县(今尚志市)政府接管,为一面坡白酒厂的一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酒花种植面积不断扩大,1956年改为一面坡酒花场,并被国家轻工业部列为啤酒花重点种植基地,逐步投资安装了烘干车间。
20世纪60年代初,一面坡酒花出口西德,用1吨酒花(干花)换回36吨优质钢材。利用一面坡酒花场提供的苗木和生产技术,在新疆等地发展了啤酒花生产。
1985年,一面坡酒花场改为一面坡啤酒厂酒花车间,经营面积达700多亩。
生产情况
1987年,一面坡酒花场曾产啤酒花(干花)51.7吨。
2011年,尚志市境内一面坡酒花种植面积为2000公顷,年产量为5000吨,是全国知名的酒花产区。
产品荣誉
2011年12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一面坡酒花”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一面坡酒花生产基地的生产经营者或加工企业,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的一面坡酒花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同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加贴标志要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建立包装标志印刷审核备案制度和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加强标志使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仿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标志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