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武县特产-成武酱大头
成武酱大头,山东省成武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是由该县特产的芥菜(大头菜)腌制的酱菜,该菜创始于清乾隆年间,历史悠久。其特点是:棕红透明,集香、咸、甜三味于一体,咸甜适度,香味绵长,口感清脆,风味独特,是物美价廉的地方小菜。生产工艺被列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获国家地理标志认证。
2010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成武酱大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成武酱菜是沿用古代生产工艺,结合现代口感而生产的一种传统地方食品,其工艺严谨,用料考究,历时3年、32道工序加工而成。产品酱香浓郁、棕红透亮,集“鲜、甜、香、脆”于一体。
历史渊源
山东成武县素有“酱菜之乡”之称,历史悠久。早在周朝周武王年间,就有酱菜腌制的记载。
《成武县志》1986—2005年版有专门大头菜记载:“大头菜,成武县人民种植大头菜历史可追溯到周武王年间,种植面积分布零散,唐朝时期开始大量种植,经过明清两代形成一定的区域规模,成武特产是用大头菜经过一系列的工序酱制而成的酱大头,传承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
周武王年间,有鲁人武忠友为宫御厨,尤擅腌制宫廷小菜,深为宫中喜爱,武忠友回乡后,将其秘方传于后人,遂经过了多少代武氏后人的不断改进完善,形成了独特的制作工艺。
清雍正年间,武氏后人武银昌,在成武县城东门里建“老银昌”酱园,用当地芥菜(大头菜)腌制酱大头,产品因“鲜、甜、香、脆”等特点,深受人们喜爱,在黄河流域名声鹊起,因出产自成武,便有了“成武酱大头”之美誉。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乾隆下江南途经济宁州,成武县令吴秉仁贡以“老银昌” 酱园产的成武酱大头,深得称赞,赐名“紫琥珀”。光绪年间,成武酱大头作为贡品年年上贡京城,深合慈禧太后的口味,曾赐匾一块(文革期间被烧毁)。武银昌前后至清末有10代,传至清末以后人丁不旺,遂传孟氏、曹氏,出现孟氏、曹氏酱菜。曹氏后也失传,只有孟氏传承下来。
为保护这一传统工艺和技术传承,2007年,成武县投资20余万元建立“成武酱大头”博物馆。收集了各类酱大头腌制容器和传统的专用工具,介绍了成武酱大头的历史渊源、传统古老的工艺、产品风格、食用方法、营养成分以及芥菜的种植和酱大头产业的发展。
解放后公私合营,成立了成武县副食品加工厂,之后的十几年间酱大头年产量也仅十万余斤,但以其传统的工艺,优良的品质,成为群众家庭必备的酱菜食品。虽然当时的产品包装十分粗糙、简单,却经常造成脱销断货,特别是在两节前后,当地和周边群众都以成武酱大头作为馈赠亲朋好友的首选礼品,成武酱大头当时在菏泽已是家喻户晓的品牌。1984年原菏泽地区专员王玉柱到成武视察时曾题词:“曹州牡丹甲天下,成武酱菜冠九州”的美誉,成武酱大头已成为名副其实的成武特产。
生产情况
2002年,成武县大头菜种植户达万余户,种植面积1.1万亩,产量达2万多吨。
2009年,成武县大头菜种植面积超2万亩。随着大头菜种植面积逐年扩大,酱菜生产规模不断提升,总产量8万余吨,年创产值近亿元。
2010年,成武县大头菜标准化种植面积达到了1333公顷,年产量达6万余吨。
产品荣誉
2010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成武酱大头”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成武酱大头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山东省成武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成武酱大头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