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特产-陇县核桃
陇州核桃,陕西省宝鸡市陇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陇州核桃果实圆形或椭圆形,外壳自然黄白色,壳面洁净,缝合线紧密;皮薄膈膜少且薄,易取整仁;果仁饱满,颜色黄白或深黄色,油香,涩味淡。陇州核桃富含蛋白质、粗脂肪、维生素E、铁、锌、等营养物质,脂肪酸中不饱和脂肪酸占80%以上。
2016年11月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陇州核桃”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外在感官特征
陇州核桃果实圆形或椭圆形,平均单果重8克以上;外壳自然黄白色,壳面洁净,缝合线紧密;皮薄膈膜少且薄,易取整仁;果仁饱满,颜色黄白或深黄色,油香,涩味淡。
历史渊源
陇县古称陇州,因地处陇山东阪而得名,位于陕西省西陲。核桃是陇县传统优势林特产之一,在中国核桃的10大产区中,陇县地处陕西渭北、秦巴山地、甘肃天水和甘肃陇南等4大产区的中间地带,属于核桃的优生核心区。 [3]
据《陇州新续志》记载,清宣统二年(1910年)已开始人工(种)植核桃,到20世纪60-70年代直播青皮核桃,曾被列为全国外贸出口免检产品。 [3] 20世纪80年代栽植地埂核桃。
陇县是中国最早开展核桃区域试验的三个县之一,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陇县通过对比试验,先后筛选出优良品种做接穗,建立采穗圃,以本地实生核桃苗为砧木,进行繁育良种。对大树采用高接换头或芽接技术进行品种改良驯化,提高核桃品质。
2002年,陇县连片栽植陇州核桃。经过发展,核桃产业已初具规模,是陕西省12个核桃经济林基地重点县之一、国家核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区、省级核桃良种基地县,陇州核桃“香玲”品种在首届中国核桃节上获金奖。
2013年,陇县在核桃良种繁育基地、优质核桃生产基地、优质核桃集散基地、优质核桃加工基地四大基地建设上下功夫,全面推行区域布局规模化,栽培管理园艺化,生产加工标准化,品牌经营市场化,配套服务社会化,全县核桃面积已突破48万亩(优质核桃14万亩),建设千亩示范园15个,500亩村28个,建设优质核桃科技示范园区20个,年平均产量8600吨,年均产值1.5亿元。建立核桃专业合作社20个,注册陇州核桃商标4个。是陕西核桃生产第二大县,陕西省良种核桃基地,国家核桃标准化生产示范区,西北地区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核桃集散地。
生产情况
2013年,陇县陇州核桃面积已突破48万亩,其中优质核桃14万亩。
2015年,陇县陇州核桃面积达到52万亩,其中早实优质核桃22万亩,年产量8000吨。
2016年,陇县陇州核桃生产面积54万亩,年产量8300吨。
产品荣誉
2012年12月,陇县被中国经济协会命名为“中国核桃之乡”,陇州核桃品种在首届中国核桃节上荣获金奖。
2016年11月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陇州核桃”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1、陇州核桃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者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陇州核桃农产品地理标志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标志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陇州核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在农产品或农产品包装物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活动。
4、陇州核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
5、陇州核桃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五年,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