堆龙德庆县特产-拉萨白鸡
拉萨白鸡,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拉萨白鸡属蛋肉兼用型鸡种,体型呈U字形,全身羽毛洁白纯净,体型小而紧凑,全身羽毛紧贴机体,结构匀称。拉萨白鸡肉质呈浅红色,肉质密度明显大于普通肉鸡,肌肉脂肪含量显著低于普通肉鸡,氨基酸种类多、含量丰富;鸡蛋胆固醇含量低于普通鸡蛋40%以上,钙含量高出普通鸡蛋20%以上。
201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拉萨白鸡”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外在感观特征
拉萨白鸡属蛋肉兼用型鸡种,体型呈U字形,全身羽毛洁白纯净,体型小而紧凑,全身羽毛紧贴机体,结构匀称。头部清秀,公鸡为红色直立单冠,母鸡分直立与倒向单冠两种,耳叶白色,皮、脚、喙呈淡黄色。
产蛋性能
拉萨白鸡性成熟月龄为公鸡120-150日龄、母鸡180-190日龄。拉萨白鸡开产日龄一般在180天左右,年产蛋180-220枚,平均蛋重48-50克,平均产蛋率为60-70%。蛋壳以白色为主,质地紧密较厚,蛋黄呈金黄色,色浓圆大,蛋清光亮胶着。
历史渊源
拉萨白鸡的配种试验开始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西藏自治区畜牧兽医科研所的科技人员利用来享公鸡与藏母鸡进行杂交,经过十多年的不断选育,于1986年形成了“拉萨白鸡”品种群。
1990年,西藏自治区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拉萨白鸡培育课题成果进行了验收鉴定,被评定为拉萨白鸡品种群。1991年,该项成果获得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1992年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1993年,国家农业部、自治区有关部门又一次性投资120万元,扩建了拉萨白鸡原种场,新建4幢计1008平方米的种鸡舍,一幢1000平方米的育雏楼、一幢办公室及实验室,新增设备有大型孵化机及出雏机各一台、四套笼养育雏器10套等。
1993年至1997年进行了拉萨白鸡引入杂交研究,拉萨白鸡的体形外貌更加一致,遗传性能更加稳定,各项指标达到了品种群的标准。
生产情况
1997年末,拉萨白鸡养殖存栏6000羽,其中公鸡800羽,母鸡5200羽,1998年选留种鸡1000羽,培育当年小鸡4200羽,年平均产蛋率为65%。推广种鸡3.5万羽,销售产品鸡5000羽,产品蛋3000千克。
2018年,拉萨白鸡养殖保护面积29518平方千米,养殖规模达到30万羽。
产品荣誉
201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拉萨白鸡”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生产经营的拉萨白鸡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已取得拉萨白鸡生产经营资质;
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具有拉萨白鸡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拉萨白鸡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2、拉萨白鸡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拉萨白鸡地理标志(拉萨白鸡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可以使用登记的拉萨白鸡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拉萨白鸡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
正确规范地使用拉萨白鸡地理标志。
拉萨白鸡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拉萨白鸡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冒用拉萨白鸡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拉萨白鸡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4、包装:包装物使用无毒油墨印刷。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拉萨白鸡”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5、标识:在每只鸡胴体加盖检疫检验验讫和等级印戳,字迹应清晰,印色用食品级色素配制。销售和运输包装物应标注拉萨白鸡标志,并标明产品名称、数量、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保质期、产品质量、执行标准代号等级等内容。不符合本标准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拉萨白鸡”(包括连续或断开)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