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宜区特产-林芝藏香猪
林芝藏香猪,西藏自治区林芝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藏香猪是高原特有的原始猪种,体格健壮,嘴尖头长,蹄细骨硬,善于奔跑,生长在海拔3000米至4000米的山间密林中,被誉为“高原之珍”。
2015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林芝藏香猪”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林芝藏香猪是西藏古老畜种资源的优秀代表,主要分布于林芝市的中部和南部地区。以原生态放养为主,具有体型小、鬃毛长,猪皮薄,肉质氨基酸和微量元素含量高,脂肪含量低,口感细嫩有异香的独特品质,被称为“高原之珍”,是林芝市著名的特产之一。
藏香猪营养价值很高,检测表明,藏香猪肉蕴含19种可测氨基酸和多种人体必需的微量元素,是稀有的纯天然绿色食品。
历史渊源
西藏牧养藏香猪历史悠久,昌都地区卡若文化遗址考古表明,原始社会藏族先民就已掌握藏香猪的牧养方法。
明代,詹事主簿何宇度在其所著的《益部谈资》中盛赞藏香猪:“藏香猪小而肥,肉颇香”。
随着西藏旅游业逐年“井喷”,以藏香猪肉制作的各式菜品已成为林芝地区招待八方游客的招牌佳肴。
2004年,藏香猪养殖产业被西藏自治区列入重点建设的特色产业项目。
2003年,林芝地区推进藏香猪养殖专业户培育、农牧民技术培训,并且成立了藏香猪养殖协会。
截至2013年,农牧民入会户数达到近2000户,藏香猪养殖产业呈现蓬勃发展之势。
生产情况
截至2012年底,林芝藏香猪养殖规模已达40万头,年底存栏30.5万头。
2015年,林芝藏香猪养殖规模达50万头,以藏香猪养殖产业为代表的各类农牧特色产业增加值达到5.6亿元。
产品荣誉
2015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林芝藏香猪”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林芝藏香猪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西藏自治区林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林芝藏香猪的检测机构由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