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集香葱
李集香葱,湖北省武汉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李集香葱起源于明洪武年间,历史悠久。李集香葱种植区域为倒水冲积平原,地势平坦,土壤为由倒水河改道形成的潮泥砂土,土壤肥沃,土层松厚,有机质含量丰富,富含氮、磷、钾、钙、镁、铁、硒等多种营养元素。特殊的地理、水文、气候特征造就了李集香葱的独特品质。李集香葱香味浓郁,质地细嫩,品感绵柔,综合特性好,品质上乘。
2015年2月1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李集香葱”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感官特征
李集香葱因独具的地理条件和资源环境,融合现代无公害蔬菜栽培技术生产的李集香葱,植株丛生直立,株高30-35厘米。李集香葱葱叶为中空细管状,长23-26厘米,横径0.3-0.4厘米;葱白较短,长3-5厘米,近根部渐粗,鳞茎膨大不明显;根为白色须根,根系发达,长5-7厘米。香味浓郁,质地细嫩,品感绵柔,综合特性好,品质上乘。
历史渊源
李集香葱起源于明洪武年间,历史悠久。据1989年版《李集镇志》记载,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为了长治久安,采取了一系列发展农业的生产措施,其中之一就是移民,开垦荒地,进行蔬菜种植,而新洲李集一带的居民多是从江西的乐平、余干等地移民至此,居住在倒水河两岸,李集香葱也是那时期从江西引入。据1985年版《新洲县志》记载,文中将李集香葱称之为“久负盛名的特产”。
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