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伦大豆
海伦市位于黑龙江省中北部的松嫩平原,跨第三、四两个积温区,总耕地面积25万公顷,主栽作物有大豆、玉米、水稻、小麦、甜菜等。其中大豆种植面积最大,占总耕地面积三分之一,常年总产量近20万吨,是国家的重要大豆生产和出口基地,也是全国重要商品粮基地。地理位置优越,位于世界三大块黑土区之一,土壤和气条件非常适于大豆种植,尤其适于高蛋白品种“黑农35”种植。
2015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海伦大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19年11月15日,海伦大豆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2022年1月,入选第一批地理标志运用促进重点联系指导名录。
品质特性
海伦大豆植株抗倒伏能力强,抗病性强,单株结荚好,三、四粒荚多,综合抗逆性强。所产大豆色泽金黄明亮,粒大饱满,表面光滑有光泽,种脐为浅黄色,子叶黄色。海伦辖区内的黑土地几乎全部是富硒土壤,营养元素丰富,海伦大豆的蛋白含量也远高于进口大豆,与进口大豆相比优势突出。
历史渊源海伦特产
海伦市是黑龙江省粮豆主产区,海伦市自开垦以来就大面积种植大豆,至今已有一百多年历史,素有“全国大豆看龙江,龙江大豆看海伦”之说。
20世纪80年代初,海伦大豆营销开始萌芽,当时多以外地客商设点收购为主,经销总量不大,且品种混杂。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粮食市场的放开,逐渐形成气候;许多本地个体业户也纷纷加人到收购、贩运队伍中来,并依靠信誉度好的优势,在经营领域占据了主导地位。海北镇常年收购大豆的业户已发展到81家,季节性收粮户多达150多家,仅近两年就新增收粮户40多家。投资超千万元的有七、八户,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近20户。年收购、外销大豆30多万吨,相当于海伦全市大豆的年产量,是海北大豆年产量的10倍。
2002年,国家实施了“大豆振兴计划”,海伦被确定为高油大豆基地县,争取到了3.33万公顷高油大豆基地建设项目,享受150元/公顷种子补贴政策,实施后取得了较好增产增收效果。
2002年—2003年,海伦市共实施了国家大豆振兴计划面积达150万亩。
2003年,海伦市成立大豆批发市场,这是经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的、全国规模较大的专业大豆批发市场。
2004—2008年,海伦市共实施国家大豆良种补贴面积206万亩,借助实施国家大豆振兴计划与良种补贴的有利契机,对种植高蛋白大豆、高油大豆的地块,并集中连片种植面积在500亩以上的大户,实行“六优先”,即优先提供良种、优先提供农业贷款、优先提供农业物资、优先使用大型机械深松整地、优先兑现良种补贴,优先提供技术服务,并分别按照补贴标准兑现了补贴政策。调动农民连片种植的积极性。
2008年,海伦市实施省、市大豆高产攻关面积120万亩,占海伦市大豆生产总面积的91.6%,在完成大豆大面积高产攻关任务的同时,重点实施了国家级及省级高产创建活动项目及省标志性工程项目,建设高产大豆产业带。
2009年,为了稳定大豆市场价格,海伦市成立了大豆协会。
生产情况海伦特产
从2000年到2004年,海伦全市大豆年均种植面积都在170万亩以上,总产量近30万吨。农民收入的40%、财政收入的50%都来源于大豆产业。
2004年,海伦有12家大豆制油企业,年加工大豆能力达50万吨,从事大豆系列制品的加工业户达到2600家,形成了以毛豆、水豆腐、干豆腐、豆浆、豆芽、豆粉、豆皮、五香豆腐、油炸香酥豆、大酱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大豆系列化的鲜食制品和传统制品。
2006年,海伦大豆播种面积已跌至170万亩,大约占耕地面积的41% 。其中,海伦农场种植有机大豆3333公顷,平均公顷产量2625千克,公顷产值7875元,公顷效益3375元,平均公顷效益比普通大豆高1125元以上。外运大豆达4亿千克左右,最高峰时每天发出36车皮大豆,年销售额达6亿元左右。
2007年,海伦市大豆种植面积13.3万公顷左右,年产大豆30万吨左右。海伦大豆贸易规模居全国县级前列,经销总量在70万吨以上,占黑龙江省总产量的10%,占出省量的15%。常年从事大豆购销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00余户,年经销总量1万吨以上有26户,5万吨以上有3户,最大的一户年经销20万吨。
2008年,海伦市大豆种植面积131万亩,总产22.93万吨。 [10]
2015年,海伦市大豆种植面积达到98.3万亩,比2014年增加近40万亩。
产品荣誉海伦特产
2015年12月29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海伦大豆”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17年12月25日,黑龙江省海伦市海伦大豆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入选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名单(第一批) 。
2019年11月15日,海伦大豆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
专用标志使用
海伦大豆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黑龙江省海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海伦大豆的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2020 年 3 月 9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海伦市海北镇东升农副产品收购部、海伦市晟丰粮食经销有限公司使用“海伦大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
2020 年 1 月 3 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海伦市兴北大豆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黑龙江硒谷米业有限公司使用“海伦大豆”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