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县特产-九龙花椒
九龙花椒,四川省九龙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九龙花椒素有“贡椒”之称,海拔2200米至2800米是花椒最适宜生长的生态区。不仅生态环境适宜花椒生长,而且在种植过程中仅施有机肥,不用化肥及农药,保证花椒纯正的品味达到绿色食品AA级标准。
2012年12月0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九龙花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品质特性
九龙花椒紫红色,颗粒硕大饱满、具有麻香浓郁,味道纯正的特点,果皮千粒重10克至13克。九龙花椒水分含量≤9%,挥发油含量6.5%至9.0%,存放1年≥5.8%,酰胺类物质(麻味素)32%至6.3%。九龙花椒的芳香油含量、果皮、色泽、香气、麻味均、具特色,其出皮率可达60%,出籽率40%,芳香油含量达5.51%,含油率17.3%。
药用价值
九龙花椒具有很多功效,经常吃九龙花椒对人体有非常大的益处。它除各种肉类的腥气;促进唾液分泌,增加食欲;使血管扩张,从而起到降低血压的作用;服花椒水能去除寄生虫;有芳香健胃、温中散寒、除湿止痛、杀虫解毒、止痒解腥的功效。
九龙县位于四川省西部,甘孜藏族自治州东南角,北连康定市,东、南毗邻石棉县、冕宁县,西、南与木里县接壤,是甘孜藏族自治州、凉山彝族自治州及雅安市三地集藏、汉、彝三个民族聚居区的接合部。亦是甘孜藏族自治州与攀西地区间的重要通道。介于北纬28°19′—29°20′,东经101°17′—102°10′之间,南北最长112千米,东西最宽102千米,总面积6770平方千米。全县有耕地面积4469公顷,森林覆盖率47.43%。
九龙县属于高原藏区县,属大陆性高原山地季风气候,年均气温9.1℃,冬季较长,无霜期较短,年均无霜期为182.2天,干雨季分明,年均降水量922.6毫米,光照强度大,日照丰富,年均日照时数1979.9小时,气候具有日温差大、年温差小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的特点。
九龙县生态环境良好,是野生动植物的王国、生物多样性的宝库,辖区内共有两个省级自然保护区,植被保护完好,全县森林覆盖率达47.43%,位居四川省第二,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一直保持在100%。优越的自然地理条件,使得九龙县境内生物资源丰富而独具特色,花椒、核桃、茶叶、魔芋、牦牛“五朵金花”名扬内外。
历史渊源
历史上,自九龙归康定明正土司家管辖后,历代明正土司到九龙巡视,他们首先看中的便是九龙花椒,并要求九龙每年将花椒作为地方税上交明正家。每年雨水少时,九龙地方便将乡下收来的上等椒打成包,按照指定的数量运到明正家,明正家又将九龙花椒进行包装,运至朝庭,作为贡品,久而久之,九龙花椒便成了必不可少的“雪域贡椒”。
九龙花椒栽培历史悠久,是中国花椒母本种源地之一。为保持花椒母本种源纯正,20世纪80年代,九龙县即对境内花椒品种进行科学普查,并投入数十万元科研经费建立良种繁育体系、培育新品种。
生产情况
2012年,九龙花椒获保护后,价格从原来的20元/斤提高到30元/斤。全县已建成花椒基地37400亩,建设花椒示范园1200亩,基地建设覆盖16个乡镇,年产花椒450吨,实现产值2700万元,椒农人均花椒收入达600元。
产品荣誉
2006年,九龙县被中国食品工业协会花卉食品专业委员会颁发“中国花椒之乡”认证。
2012年12月0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九龙花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九龙花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四川省九龙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九龙花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