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鹤草莓,上海市青浦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白鹤草莓果型端正,色泽光亮,口感细腻,香气浓郁,色泽光亮,大果型品种≥25克,中小型果品种≥20克。白鹤草莓可溶性固形物含量≥9%,总酸量≤8.7克/千克。
201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白鹤草莓”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外在特征
白鹤草莓具有“色、香、糯”特征,果型呈长圆锥型,外形美观,有光泽,呈鲜红色,果表着色度90%以上,大果型品种≥25克,中小型果品种≥20克,果肉细致,食之甜香微酸,风味浓郁,具独特香味。
内在品质
白鹤草莓营养价值丰富,热量极低,维生素C、纤维素、果胶物质含量高,特有的鞣花酸成分对化学物质诱导癌变及其他多种癌变有明显的抑制作用。每1000克白鹤草莓产品中可溶性固形物含量应≥9%,总酸量应≤8.7克/千克。
生产情况
2018年,白鹤草莓总生产规模434公顷,总产量11700吨。
产品荣誉
2018年9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白鹤草莓”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标志使用规定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实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申请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区域范围;
(2)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3)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范围、数量及相关责任义务。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1)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白鹤草莓的名称及公共标示图等)。
(2)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1)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2)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3)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证书。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