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清县特产-宝清大米
宝清大米,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宝清大米籽粒饱满,晶莹半透明,色泽青白有光泽,蒸煮时米饭有清香饭味,饭粒完整,米粒外表泛油光,口感绵软有弹性,粘散适度,清香适口,冷后不回生。
2016年7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宝清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宝清大米籽粒饱满,晶莹半透明,色泽青白有光泽,蒸煮时米饭有清香饭味,饭粒完整,米粒外表泛油光,口感绵软有弹性,粘散适度,清香适口,冷后不回生。
历史渊源
宝清县种植水稻的历史悠久,具有100多年的历史。
清朝德宗光绪六年(1880年)宝清县大和镇一带由俄国境内移入一批朝鲜人,在当地建立村庄,开田种稻。
生产情况
截至2014年底,宝清县水稻面积60万亩,产量实现平均每公顷18000斤左右;有浸种催芽车间9个,一次浸种催芽能力1200吨;绿色无公害稻米企业18家,宝清县有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52个。
产品荣誉
2016年7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宝清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宝清大米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宝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宝清大米的检测机构由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