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县特产-崇明金瓜
崇明金瓜,上海市崇明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金瓜又名金丝瓜、搅瓜、茭瓜等,为葫芦科南瓜属美洲南瓜中果肉经搅拌呈丝状的一个变种,一年生草本植物。金瓜以食用老熟瓜为主,成熟瓜皮金黄色,故名金瓜。又因其瓜肉经搅拌自然形成晶莹透明的金黄色细丝而称为“金丝瓜”。金瓜丝味形似海蜇,鲜嫩清香,松脆爽口,因此又有“植物海蜇”、“素海蜇”的美称。
崇明金瓜食用方法颇多,最为常见的是凉拌,亦可与海蛰丝、萝卜丝、莴苣等相拌,均是宴席上的冷盆珍品;金瓜丝还能做汤,嫩金瓜去皮切片与香菇、笋、肉片炒食,也可干制、速冻、盐渍、制罐,并可出口。 [2]
2014年5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崇明金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感官特征
崇明金瓜茎较细,果形卵形,果皮金黄色、有10条棱,纵径约15厘米-32厘米,横径约10厘米-25厘米,单瓜重0.5千克-3千克。
崇明金瓜果肉金黄色,能自然成丝,瓜肉由瓜丝彼此镶嵌排列环绕而成,瓜丝与瓜丝之间由一层薄壁细胞相连。瓜肉经蒸煮、盐渍或冷冻后,瓜丝之间相连接的薄壁细胞破裂解体,分离而成面条状的瓜丝,成丝率在30%以上,瓜丝色泽金黄,味清香,口感较脆。
内在品质
金瓜富含蛋白质、维生素、碳水化合物及18种氨基酸,具有益气、消渴、健脾、清火之功效。更为奇特的是,它还含有其他瓜菜所没有的葫芦巴碱,具有抗癌效用。金瓜含有的多种氨基酸,对老年高血压、冠心病、肥胖症患者有较好的疗效。
历史渊源
上海地区金瓜栽培历史悠久,传说在明朝万历年间(公元1600年前后)崇明岛已有金瓜栽培,其他县在清朝后期至中华民国初期栽培也较普遍,当时常称金瓜为珠瓜。
据查,除《崇明县志》(1989年)的蔬菜种类中载有金瓜以外,《上海农业志》(1996年)载有金瓜、《上海名特优新农产品大观》(1994年)载有金瓜、《金瓜栽培与加工》(2009年1月)均有金瓜记载。
但从20世纪40年代以后,上海地区仅崇明区仍有栽培,其他县金瓜栽培逐渐消失。
改革开放后,崇明金瓜开始进入市场,往市区销售。
生产情况
2008年,崇明县金瓜总共种植面积达到6000多亩,年产量在1.7万吨左右,产地主要集中在建设、庙镇等地。
2014年,崇明金瓜总生产规模1000公顷,年总产量30000吨。
2018年,崇明金瓜种植面积9000多亩,年产量2.2万吨。
产品荣誉
2014年5月,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崇明金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1 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执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1.1 申请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区域范围;
1.2 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1.3 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执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范围、数量及相关责任义务。
2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2.1 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崇明金瓜的名称及公共标识图等)。
2.2 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 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履行以下义务:
3.1 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执有人的监督检查。
3.2 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3.3 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
5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证书。
6 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