嫩江县特产-嫩江春白酒
“嫩江春”为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品牌。
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坐落在有着“天鹅颈下红玛瑙”美誉的黑龙江省嫩江县境内, 地处黑龙江边陲, 西傍嫩江, 南连松嫩平原, 东依小兴安岭, 北接大、小兴安岭结合部。土地肥沃, 林海浩瀚。
企业概况
“嫩江春”为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拥有品牌,
经营范围
主营产品或服务:白酒、都柿酒、蓝霉果酒、蓝霉饮料。
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 坐落在有着“天鹅颈下红玛瑙”美誉的黑龙江省嫩江县境内, 地处黑龙江边陲, 西傍嫩江, 南连松嫩平原, 东依小兴安岭, 北接大、小兴安岭结合部。土地肥沃, 林海浩瀚。
嫩江春”系列白酒以黑龙江特产优质红高粱为主要原料, 以嫩江流域得天独厚百年之甘泉, 采用传统工艺与现代科技相结合, 精工酿制而成。嫩江春酒1978年获省优质产品。1984年获轻工部优质产品称号, 1991年在轻工业部清香型白酒评比中, 被评为A级产品得分超过国家名酒, 宝酒和黄鹤楼酒; 1994年获省优质白酒精品称号; 1995年获省酒类食品卫生质量信得过产品;第三十三届布鲁塞尔世界银奖。1999年企业党组织被省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 2001年获省级放心食品认证;2002年获省级诚信单位, 黑河市知名商标; 2003年在全国清香型白酒评比中以92分总成绩夺取全国第七名, 被中国酿酒协会评为优秀产品, 企业被评为优秀企业。 “嫩江春”系列产品经国家质量检测中心检测, 2003年被评为中国安全放心食品; “嫩江春”注册商标荣获黑龙江著名商标。企业通过了ISO9001:2000国际质量体系认证。新研制“嫩江龙马”酒被省酒业协会评为龙江特色白酒――行业高科技新产品。2004年“嫩江春” 四种酒度的产品为黑龙江省免检产品; 同时被黑龙江省酒业协会和省消费者协会联合评为2004―2005年度酒行业首批诚信单位和3.15特别推荐质量、服务双优商品。2005年企业被评为省级“重合同、守信用”单位,嫩江春酒被评为《全国白酒质量优秀产品》并荣获全国酒类产品质量安全诚信推荐品牌。原省长陈雷同志视察我厂挥笔提赠“春酒飘香”四个大字。产品质量达到国家优级标准,“嫩江春”系列白酒以其上乘的质量, 独特的风格, 优质的服务, 畅销省内外二十多个市县, 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大大提高, 经济效益连年攀升, 企业得到了发展。
嫩江春酿酒有限责任公司是于2001年国企改革在嫩江春酒厂基础上组建的股份制企业。企业始建于建国前, 酿酒历史悠久, 技术力量雄厚, 发酵陈贮经验丰富, 以生产清香型大粬白酒为主, 兼有果酒、饮料, 现生产、销售“嫩江春”牌清香、浓香、兼香三大系列, 高、中、低档几十个品种。是黑龙江省酿酒行业的骨干企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