铅山县特产-黄岗山玉绿
铅山县特产-黄岗山玉绿
黄岗山玉绿,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黄岗山为华东最高峰,地势高低悬殊,最高海拔2157.7米,最低海拔300米;属华中亚热带湿润区,具有明显山地气候特点,适宜茶树生长。黄岗山玉绿,外形细紧微卷,绿润显毫;汤色嫩绿明亮,香味清香持久,滋味鲜醇甘爽;叶底嫩绿、显芽匀整。
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黄岗山玉绿”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药用价值
茶叶具有提神清心、清热解暑、消食化痰、去腻减肥、清心除烦、解毒醒酒、生津止渴、降火明目、止痢除湿等药理作用,还对现代疾病,如辐射病、心脑血管病等疾病,有一定的药理功效。茶叶具有药理作用的主要成份是茶多酚、咖啡碱、脂多糖、茶氨酸等。
黄岗山为华东最高峰,地势高低悬殊,最高海拔2157.7米,最低海拔300米;属华中亚热带湿润区,具有明显山地气候特点,山下云雾充满山间,群峰犹如雾海中的群岛,年均日照时间只有1694.5小时,年降雨量2173.2毫米,空气湿度达83%;自然土壤以红壤、黄红壤、黄棕壤为主,其表层有枯枝落叶层,向下有一个几厘米至几十厘米的腐殖质层,有机质含量高达16%左右,pH在4.8-5.5之间,土层深厚,形成了“黄岗山玉绿”独特的自然生态环境特性。
历史渊源
明溪县特产
铅山制茶历史悠久,早在宋代铅山茶就成为贡品。《铅山县志》中记载:“早在宋代铅山就出产周山茶、白水团茶、小龙凤团茶。
明代宣德、正德年间(1426-1521年),铅山又有小种河红、玉绿、特贡、贡毫、贡玉、花香等名茶”。《上饶市农业志》记载:“史称铅山物产,纸外唯茶。
清光绪年间(1875-1908年),河红年产约4-5万箱(每箱25千克),玉绿2-3万箱。
1953年,上饶成立茶叶改制委员会,进行河红改制绿茶”。
生产情况
明溪县特产
2013年,铅山县黄岗山玉绿保护面积1333公顷,年产量300吨。
产品荣誉
明溪县特产
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黄岗山玉绿”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标志使用规定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黄岗山玉绿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黄岗山玉绿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黄岗山玉绿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黄岗山玉绿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黄岗山玉绿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和相关责任义务。
(2)黄岗山玉绿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使用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黄岗山玉绿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进行产品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的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
(4)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黄岗山玉绿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伪造、冒用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黄岗山玉绿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