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特产-长乐番薯
长乐番薯,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长乐番薯薯块呈纺锤形,大小均匀,光滑美观,商品薯率高;肉质细腻,纤维少,口感面、香、甜;含薯块烘干率23~26%、薯干淀粉含量52.6~55.7克/100克、可溶性糖18.5~22.4克/100克、粗蛋白2.9~6.8克/100克、粗纤维2.5~3.9克/100克。
2016年8月16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长乐番薯”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外在感官特征
长乐番薯薯块呈纺锤形,大小均匀,光滑美观,商品薯率高;肉质细腻,纤维少,口感面、香、甜。
历史渊源
长乐种植番薯的历史可追溯至明朝。
《长乐县志》记载明万历二十一年(1593年),长乐青桥人从菲律宾携回薯蔓在福州长乐试种获得成功,甘薯(番薯)成为长乐仅次于水稻的主要粮食作物。
清朝陈世元《金薯传习录》中援引《采录闽侯合志》:“按番薯种出海外吕宋”。
生产情况
2015年,福州长乐番薯总保护面积46038公顷,年生产面积2000公顷,年产量15000吨。
产品荣誉
2016年8月16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长乐番薯”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在长乐区地域范围内生产出的长乐番薯,如需使用“长乐番薯”地理标志的,应当向福州市长乐区农学会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才能使用,同时,要规范包装标志的使用和产品运输。
1、包装:产品包装上应标明:产品名称、产品等级、商标标志、食用方法、贮存指南、单位名称、单位地址、产品标准编号、生产日期、数量或毛重等。包装材料须整洁,符合卫生要求。
2、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石铭芋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
3、运输:长乐番薯运输应单装专运、装好后要用篷布遮盖防日晒、雨淋,即装即走。运输的车厢应干燥、无污染、无异味、干净。运输长乐番薯的车辆必须具备“三证”,相关手续全齐。装卸必须小心轻放,不得摔包、勾包。严禁和有毒物品混放混装,贮存在通风、干燥的室内,以防发霉、串味。
4、贮藏:贮存产品的仓库,必须符合通风、阴凉、清洁、无阳光直射的要求,严禁与有毒、有异味、易生虫、易污染的物品同仑贮存。番薯搭架平铺排放不堆放。产品出库坚持先进先出原则,对有烂点的产品不得出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