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川县特产-佳木斯木耳
佳木斯木耳,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同江市、桦川县、桦南县、汤原县、佳木斯市郊区、东风区、向阳区、前进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佳木斯地区为冷凉气候,昼夜温差大,冷热交替明显,有利于营养物质的积累,促进黑木耳组织密集生长。充足的日照赋予佳木斯木耳优良品质。生产上采用柞树、桦树等阔叶木屑为原料,符合木耳木腐菌的自然属性,因此佳木斯木耳与其它区域产品相比,干耳紧致颜色正,泡开肉厚有弹性;鲜耳清香富光泽,入口柔润、肉透、细腻,口感极佳,有浓郁的佳木斯地域特色。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佳木斯木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佳木斯木耳耳片碗状,小根,大小均匀,舒展少卷曲,腹面色黑有光泽,背面有灰白色绒毛。耳片胶质厚,泡发率高,弹性好,颜色鲜亮。干耳菌香风味浓,鲜耳清香有弹性。
历史渊源
1912-1990年,佳木斯木耳大规模生产木段时,始种植木耳。
1997年,佳木斯市开启木耳袋料栽培模式。
2017年,佳木斯市在群英村投资建设了标准化集中育菌基地。
生产情况
2013年,佳木斯市汤原县共建设木耳百万袋以上园区14个、50万袋以上园区14个,黑木耳栽植发展到1.68亿袋。
2017年,佳木斯木耳的地理标志保护面积为327000公顷,地域内黑木耳生产面积为3000公顷,栽培总量为3.5亿袋,年产优质木耳1.5万吨。
产品荣誉
2018年7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佳木斯木耳”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和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