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特产-万宁金椰子
万宁金椰子,海南省万宁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万宁金椰子果实呈金红色和金黄色,圆形或椭圆形,表皮光滑,单果横径13至17厘米,椰肉白色透明,柔软细腻,椰香浓郁,入口即化,口感香甜。椰水无色透明,清冽甘甜。
202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万宁金椰子”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外在感官特性
万宁金椰子果实呈金红色和金黄色,圆形或椭圆形,表皮光滑,单果横径13至17厘米;椰肉白色透明,柔软细腻,椰香浓郁,入口即化,口感香甜;椰水无色透明,清冽甘甜。
万宁市属热带季风气候,主要特征表现为:一是气候温和、温差小、积温高,年平均气温24℃,最冷月平均气温18.7℃,最热月平均28.5℃,全年无霜冻;二是雨量充沛,年平均降雨量2400毫米左右;三是日照长,年日照时数平均在1800小时以上。
历史渊源
20世纪80年代,万宁市归国华侨从泰国引进的金椰子品种。
生产情况
2018年,万宁金椰子生产规模8.66平方千米,年产量400万个。
2019年,万宁金椰子生产面积8.7平方千米,年产鲜果7000吨。
产品荣誉
2020年12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批准对“万宁金椰子”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证书持有人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严格来自登记确定的地域保护范围: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能力。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不得向地理标志使用人收取使用费。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①可以在产品及包装上同意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万宁金椰子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③正确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业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