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汪大洞山石榴
贾汪大洞山石榴,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贾汪区大洞山由于三面环山、一面临水,地理优越、土壤适宜、山泉清洌、气候湿润,成就了洞山石榴个大、皮薄、色艳、粒饱、味甜的品质。大洞山石榴品种繁多,主要有大青皮、二青皮、状元红、大马牙、三白冰糖、蒙阳红、新疆软籽等20多个品种。
2011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贾汪大洞山石榴”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外在感官
贾汪大洞山石榴果实呈圆球形,果皮亮丽,质感厚重,籽粒晶莹,味美多汁,酸甜可口,以鲜食为主,亦可加工成高级清凉饮料或果酒,耐储藏。
历史渊源
大洞山石榴栽培,由来已久。据《博物志》记载,石榴原产西域,汉武帝年间,汉使张骞从涂林安石国(现伊朗)引入中原。汉武帝兄弟彭城王刘恭十分喜爱,从皇家上林苑引种至贾汪大洞山,已有2000多年历史。
清代,“大洞山隐茱萸寺,石榴园居药师佛”,石榴园中康熙年间石碑上的对联,见证了大洞山石榴栽种数百年的历史。
大洞山石榴作为朝廷贡品,因乾隆皇帝一句“水晶为粒、玉琼为浆”驰名天下。
进入21世纪,贾汪区石榴产业加速发展,投资500余万元进行园区拓建、道路修建、水库开挖。共新栽石榴1500亩,补植1200亩,硬化生产道路6000米,开挖10万立方米水库,改善了基础设施条件。建立健全石榴标准化操作规程,加大生产环节监管,提高石榴的科技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通过组建鹿楼石榴专业合作社,推荐果农参加各类农展会、品评会,宣传“大洞山”品牌,商品化率达到了100%,年销售额在6000万元。以石榴园为基础,贾汪不断开发石榴文化,规划建设大洞山风景区。其中,通过招商引资,投资1000万元实施大洞山石榴园改造。
2010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公告了一批地方标准,其中由徐州市相关单位起草的江苏省地方标准有5项,DB32/T1560—2009《石榴分级》由贾汪区农林局和贾汪质监局起草,规定了石榴分级的术语和定义、产地条件、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适用于江苏省生产的石榴分级。
生产情况
2011年,贾汪大洞山石榴基地面积近1万亩,年产石榴6000吨,为全国第三大石榴园。
2013年,贾汪区石榴种植面积已近2万亩。
2015年,贾旺区种植石榴面积近2万亩,其中历史最久、规模最大、品质最优的便是大洞山石榴园,连片种植面积1万余亩,种植优良石榴品种20多个,石榴园每亩平均年产石榴约1500斤,总计2000吨,年石榴销售收入约1500万元。
2016年,大洞山石榴园种植石榴面积约1万亩,年产石榴1万余吨。
2018年,贾旺区石榴种植面积近2万亩,连片种植面积1万余亩,种植优良石榴品种20多个。
产品荣誉
贾旺大洞山石榴先后获江苏省农业丰收二等奖、国家无公害产品、江苏名优果品等称号,被江苏省政府批准为省级科技示范园、省级经济林果生态观光示范园,列为徐州市17个乡村旅游示范点之一。
2003年,大洞山万亩石榴园被认定为无公害农产品基地。
2009年,大洞山万亩石榴园列入江苏省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2011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贾汪大洞山石榴”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凡在贾汪大洞山石榴地理标志保护地域范围内的石榴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贾汪大洞山石榴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徐州市贾汪区林业工作站)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
历史文化
汉代张骞出使西域,经过安石国(今塔什干),在他下榻的庭院里,有株快要枯死的石榴。张骞爱树,早晚用水浇灌。不久,石榴树重发新枝,花色似火。就在张骞将要离开的一天晚上,一位身着红裙的仙女去拜谒张骞,说明她是庭院中的石榴花仙,十分感谢浇灌之恩,并要求把她带到中原去。张骞顿生同情之心,第二天,经主人允许便带走了这株石榴树。
张骞回京后,奏明皇上,汉武帝便派人把那株石榴树栽于上林苑内。此后石榴便在中原的土地上“生儿育女”。
汉章帝的兄弟刘恭被封为彭城王。他喜欢石榴,便派人到长安把石榴移植到彭城铜山、贾汪境内。经过人们的辛勤培植,品种繁多,有软籽石榴、谢花石榴、重瓣石榴等等。
大概是石榴原为仙女所变的缘故吧,所以至今,这地方的一些农家姑娘,喜欢把红石榴花插在头上。杜牧的“一朵佳人玉钗上,只疑烧却翠云鬟”的诗句,就是很好的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