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城县特产-凉城123苹果
凉城123苹果,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凉城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凉城县地处中温带大陆性气候区,属干旱和半湿润交错带。光能资源较丰富,适宜种植凉城123苹果。凉城123苹果属中型苹果。抗寒力较强,能耐-36℃绝对低温。栽后2-3枝年结果,早期丰产性好。果实阔椭圆形,底色鲜黄,有些紫红色晕及断续条纹,外观美丽。肉质细脆,汁多甜香。
2017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凉城123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品质特性
凉城123苹果属中型苹果。抗寒力较强,能耐-36℃绝对低温。栽后2-3枝年结果,早期丰产性好。果实阔椭圆形,底色鲜黄,有些紫红色晕及断续条纹,外观美丽。肉质细脆,汁多甜香,平均果重75克左右,品质上等,耐贮藏,是寒地发展果树栽培的优良品种。
药用价值
凉城123苹果具有醒脑、润喉、清肺、健胃、增强肌体抗病能力等功效。
历史渊源
凉城县果树栽培历史远久。
20世纪60年代,凉城县开始引进以金红“123”为主的中型苹果在岱海滩区几个条件较好的果园进行了栽植,经多年观察,在凉城县适应性较强,表现出结果早、产量高、抗寒抗旱等特性。
20世纪70年代,凉城县开始大面积发展,从岱海滩区向丘陵山区,中型苹果逐步取代了以黄太平为主的小苹果,成为凉城县的主栽品种,调调查,中型苹果面积达634.8公顷,占全县果园总面积的73%。
生产情况
2016年底,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凉城123苹果种植面积面积2.5万亩,产量5.5万吨。
截至2017年底,乌兰察布市凉城县凉城123苹果保护面积2.5万亩,保护规模为年产量5.5万吨。
产品荣誉
2017年1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凉城123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