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特产-抚远鲤鱼
抚远鲤鱼,黑龙江省抚远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抚远市境内有黑龙江、乌苏里江两大水系,共计268千米,特别是境内拥有大量湖泡,无任何污染。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充沛,生态环境良好。鱼类资源丰富,包括21科72属105种鱼类,其中经济鱼类59种。抚远市包括海青乡、抓吉镇、通江乡、抚远镇等4个乡镇直辖水面26753公顷,是鲤鱼的重要孵化生长场所。抚远鲤鱼体纺锤形,一般为金黄色,背部为黑褐色,尾鳍的下叶为鲜红色,所谓“金鳞赤尾”。鱼肉洁白、细嫩而鲜美,无小刺。
2011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抚远鲤鱼”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外在感官
抚远鲤鱼体纺锤形,头后背部隆起。口亚下位,略呈马蹄形。须二对。一般鱼体为金黄色,背部为黑褐色,尾鳍的下叶为鲜红色,所谓“金鳞赤尾”。3年性成熟,体长为30厘米左右。肉洁白、细嫩而鲜美,无小刺。
药用价值
鲤鱼有健脾开胃、利尿消肿、止咳平喘、安胎通乳、清热解毒等功能。鲤鱼与冬瓜、葱白煮汤服食,治肾炎水肿。大鲤鱼留鳞去肠杂煨熟分服之,治黄疸。用活鲤鱼、猪蹄煲汤服食治孕妇少乳。鲤鱼与川贝末少许煮汤服用,治咳嗽气喘。
安全要求
抚远鲤鱼执行GB/T18407.4—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水产品产地环境要求;产地生产环境执行NY5051—2001无公害食品淡水养殖用水水质;产品执行标准NY5053—2005无公害食品普通淡水鱼。
历史渊源
抚远地区渔业生产发展由来已久。
据考古发掘证明,远在唐代以前,抚远地区就有渔业生产,其开创者当为乌苏里江流域的赫哲族及其它少数民族的先世。时至今日,依托自然环境与资源的优势,渔业仍是抚远市的支柱产业之一。
2002年,抚远渔业改变以往的“只捕不养”为“以养为主、捕养结合”,走“繁育、养殖、加工、销售”路线,并扩大增殖放流的种类和数量。鲤鱼的养殖技术也在不断的提升。
2008年,辽宁省水产养殖会议在抚远召开,抚远被冠以“淡水渔都”的称号,分别在广州、山东、天津等地建立了繁育养殖基地,抚远繁育养殖的成功经验在全国得到推广。
生产情况
2011年,抚远市年鲤鱼产量10吨左右。
产品荣誉
2011年1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抚远鲤鱼”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抚远鲤鱼生产基地的生产经营者或加工企业,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的抚远鲤鱼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生产经营的农产品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载明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加贴标志要统一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建立包装标志印刷审核备案制度和标志使用管理制度,加强标志使用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仿造、冒用、超范围使用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标志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