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龙县特产-马龙苹果
马龙苹果,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马龙苹果气候类型属低纬度高原季风型气候,冬春干旱,夏秋湿润,季节干湿分明,雨量充沛,夏无酷暑,冬无严寒,日照较长,但干冷同期,适宜苹果树生长。马龙苹果“早熟型”果实圆台、端正;“晚熟型”果实扁圆、不够端正,果皮颜色鲜红有光泽,含糖量高、香味浓,果肉细腻、甘甜味厚,质脆无渣、汁多,营养丰富。
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马龙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马龙苹果“早熟型”果实圆台、端正,“晚熟型”果实扁圆、不够端正,果皮颜色鲜红有光泽,含糖量高、香味浓,果肉细腻、甘甜味厚,质脆无渣、汁多,营养丰富。
营养价值
马龙苹果含糖量高肉细腻、甘甜味厚、汁多无渣,硬度适中,清香可口等特点。
历史渊源
马龙苹果是马龙县当地农民种植面积最大而且栽培历史最早的品种。
据滇东风物志记载:1954年,马龙县从山东引进旭、金帅、富士、国光等苹果品种试种,取得成功,从此结束了马龙“杨梅当水果”的时代。
1973年,马龙县随着苹果新品种的增加,种植面积逐年扩大,马龙县被云南省定为“优质苹果出口生产基地”。
1995年,马龙县农业局从日本、新西兰引进皇家嘎啦、藤牧一号等品种,苹果种植面积不断扩大,马龙县再次被云南省定为“早熟苹果生产基地”。
2000年,马龙县加入中国现代苹果产业体系,从中国国内外引进苹果品种30余个。
生产情况
2013年,马龙县苹果种植总面积2000公顷,年产量30000吨。
产品荣誉
2013年4月15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马龙苹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标志使用规定
(1)分级:马龙苹果分为三级,即:一级果、二级果和三级果。
(2)包装:采用纸箱包装,共三个包装,即5千克、10千克、苹果礼品包装3种。
(3)标志: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设计使用规范手册》的印标或贴标规定,并标明产品名称、品种、等级规格、产地、包装日期、生产单位、数量或净含量、执行标准代号等。不符合本技术规范的产品,其产品名称不得使用含有“马龙苹果”的名称。
(4)运输: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异味。不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运。装卸时轻拿轻放。待运时,应批次分明,堆码整齐,环境清洁、通风良好,严禁烈日曝晒、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