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林区特产-鹿肉
肉质细嫩、味道美、瘦肉多、结缔组织少,可烹制多种菜肴。鹿肉含有较丰富的蛋白质、脂肪、无机盐、糖和一定量的维生素,且易于被人体消化吸收。
鹿肉首见于《名医别录》,华佗云:“中风口偏者,以生鹿肉同生椒捣贴,正即除之”。《本草纲目》记载:“鹿肉味甘,温,无毒。补虚赢,益气力,强五脏,养血生容。”李时珍云:“鹿之一身皆益人,或煮或蒸,或脯,同酒食之良。大抵鹿乃仙兽,纯阳多寿之物,能通督脉,又食良草,故其肉、角有益无损。”药食两用,中草药配伍,做药膳,食用方式多样。
鹿肉功效
鹿肉性温和,有补脾益气、温肾壮阳的功效。中国传统医学认为,鹿肉属于纯阳之物,补益
肾气之功为所有肉类之首,故对于新婚夫妇和肾气日衰的老人,吃鹿肉是很好的补益食品,对那些经常手脚冰凉的人也有很好的温煦作用。鹿肉具有高蛋白、低脂肪、含胆固醇很低等特点,含有多种活性物质,对人体的血液循环系统、神经系统有良好的调节作用。
食疗偏方
炖鹿肉
原料:鹿肉1000克,红枣12枚,酱油、料酒、姜片、花椒、精盐各适量。制法:鹿肉先用清水洗净,放沸水锅中焯去血水,切成重约50克的块。红枣洗净去核。将鹿肉下锅后,注入适量清水、料酒、红枣、花椒、盐、姜片、炖至鹿肉8成熟,加酱油上色,再炖至熟烂为止。功效:能补五脏,润血脉。佐以大枣,补脾胃,调营卫,生津液,能治疗五脏虚损,命门火衰,阳虚精亏,腰脊冷痛。
食用价值
鹿的肉。梅花鹿又称药鹿,马鹿又称八叉鹿、黄臀赤鹿。分布于我国东北、内蒙古、西北、西南、华南、文昌地区,有人工饲养。杀鹿时,取肉洗净鲜用。
【性能】味甘,性温。能益气血,补虚羸,补肾益精。
【用途】用于虚损羸瘦,气血不足,体倦乏力,或产后缺乳;肾虚阳衰,肾精不足,腰脊酸软,畏寒肢冷,阳痿精少。
【用法】煮汤,入菜肴。
【注意】阴虚阳亢或有热者不宜食。炎热季节不宜食。
【附方】
1.鹿肉黄芪汤:鹿肉120g,切块,黄芪30g,大枣10个。加水煎煮,煮至肉熟透,饮汤食肉。
鹿肉配黄芪、大枣最能温补人之气血。适用于气血不足、虚羸少气或产后缺乳等。
2.鹿肉杜仲汤:鹿肉120g,切块,杜仲12g。加水煎煮,煮至肉熟透,稍加食盐、胡椒调味。饮汤食肉。
本方取鹿肉补肾阳、益精血,用杜仲补肝肾、壮筋骨。用于肝肾不足、阳虚精少、筋骨不健所致的腰背酸痛,脚膝乏力,阳虚尿频。
饮食禁忌
鹿肉不宜与雉鸡、鱼虾、蒲白同食,癌病患者不宜与鱼虾同食。
鹿肉与鲇鱼不可同食。陶宏景曰:“鲇鱼不可合鹿肉食,令人筋甲缩。”鲇鱼含有丰富的酶类和其他生物活性物质,而鹿肉中的某些酶类和激素,易与之发生不良的生化反应,不利于身体健康,甚至会影响到周围神经系统,以致筋甲缩。 [2]
鹿肉与鲍鱼不可同食:《饮膳正要》中记载:“鹿肉不可与鲍鱼同食。”鲍鱼性味甘平,无毒,具有开胃、下膀胱水之功效。《本草纲目》记载:“鹿肉不可同雉肉、菰蒲、鲍鱼、虾食,发恶疮。”从食物药性来看,与鹿肉并不相背。但从食品生化角度考虑,鹿肉不宜与鲍鱼同食。
鹿肉与野鸡不可同食。苏颂说:“能动痼疾,不可合野鸡、野猪肉食,令人生癞。”野鸡肉酸而微寒。《日用本草》记载:“雉性平,微毒,秋冬益,春夏毒,有痢人不可食。”李时珍曰:“春夏不可食者,为其食虫蚊,有毒也。”鹿肉甘温补阳,与野鸡的食物药性相克。另外,二者同食后会产生某些生化反应,对健康不利。
鹿肉与蒲白不可同食。《金匮要略》记载:“鹿肉不可合蒲白作羹,食之发恶疮。”蒲,又名香蒲,生长于池泽之中,春天的时候发芽生长,其茎白嫩,并可以食用,可以作羹,亦可蒸食,味道十分鲜美。蒲白性寒,味甘,具有去燥热、利小便、止消渴之功效,可治口中糜烂,乃凉性之物;鹿肉甘温,从食物药性来看,二者的性味、功效有所不合,一般不宜同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