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特产-沁州核桃
沁州核桃,山西省沁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沁州核桃历史悠久,早在宋代就有种植,并成为贡品。清代,成为“沁州三件宝”之一。沁州核桃果型分圆形和椭圆形,个体端正,外表光滑,果仁易取片大丰满,仁色微黄,风味香甜,生食加工皆宜。
2010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沁州核桃”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外在感官
沁州核桃果型分圆形和椭圆形,个体端正,外表光滑,单果重在14—18.2克之间,三径平均3.72厘米,果壳厚度纸皮和厚皮一般0.7—2毫米,白净匀称,用手可捏开;缝合线窄而平,结合较紧,顶部微凸,基部凸起,易取整仁和半仁,片大丰满,仁色微黄,风味香甜,生食加工皆宜。
内在品质
沁州核桃无公害、纯天然,营养丰富。据谱尼测试技(北京)有限公司对沁州核桃综合检测结果显示:沁州核桃富含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纤维素、钙、磷、铁、胡萝卜素以及多种维生素。沁县人有这样的说法:每吃1千克核桃仁等于喝9.5千克牛奶或吃5千克鸡蛋的营养。沁州核桃严格按照国家农业部颁布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组织生产。具体标准是NY/T391—2000绿色食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NY/T393—2000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4—2000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
历史渊源
公元前11世纪,在今牛寺乡南涅水村就设立了甲水县,辖区的王泉山、桃园、南牛寺一带盛产核桃,是县衙进贡皇上的佳品,皇上食之佳品,甚感兴趣。一日,皇上边吃核桃边聊天,谈起佛祖释迦牟尼来,就旨意大臣随县衙到甲水县,集中了全国石刻匠人在甲水县大规模开展石刻运动,石刻运动从释迦牟尼在娘肚里形成胚胎临终一生进行了石刻,一樽一个释迦牟尼故事。此石刻于20世纪50年代初从南涅水村出土,现存于县城二郎山“南涅水石刻陈列馆”。至此,甲水县周边形成了以核桃为主的产业。
史书载:沁县故县镇徐村有个人叫吴典,清康熙三十七年(1698年)担任了保和殿大学士兼刑部尚书。任职后的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他回家探亲,返京时,挑选沁县营养最丰富、口感最好吃的南瓜子、核桃、小米带回京城,进贡给康熙皇帝,康熙皇帝吃后十分高兴,欣然吟道:“沁州三件宝:核桃、瓜子、吴阁老(沁州黄小米)”,至此,沁州南瓜子、沁州核桃、沁州黄小米就成了沁县的三大宝之一。每年将沁州南瓜子、沁州核桃、沁州黄小米作为贡品进贡皇宫,也就成了远近闻名的地方名产。沁州人因为他把南瓜籽、核桃、小米贡给康熙皇帝而成为名产,价值倍增,百姓收入增加,感恩尊称他为“阁老”,把康熙皇帝赐封的“沁州三件宝的沁州核桃、沁州南瓜子、吴阁老(指示沁州黄小米)”写进史书,编为沁县的人文历史。
生产情况
2012年,沁州核桃经济林种植面积达到 9万亩。
2017年,沁州核桃主产区牛寺乡建立了年可育苗20万株的核桃优种育苗基地,全乡核桃经济林已发展到2万亩,全县核桃经济林种植面积达到11万亩,其中盛果期面积3万亩,带动2.6万种植户户均收入3600元。
产品荣誉
2010年12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沁州核桃”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地域范围内的沁州核桃生产经营者,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沁州核桃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生产和使用标志,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沁州核桃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结合标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