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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特产-连伯韭菜

   日期:2024-05-14     来源:美滋滋特产网    浏览:9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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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津市特产-连伯韭菜
连伯韭菜,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连伯韭菜种植历史悠久,根壮叶肥、叶皮宽厚无丝、白杆粗长,吃起来辣中带甜、清香可口、清脆、一掐就断不带丝。
2013年12月3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连伯韭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2]。
产品特点
 
品质特点
连伯韭菜吃起来辣中带甜,清香可口,非常清脆,一掐就断不带丝,已经形成“连伯韭菜”的口碑品质。连伯韭菜根壮叶肥、叶皮宽厚无丝、白杆粗长。
水文情况
河津市所处黄河滩位于汾、黄两河交汇处,水域面积大,地下水资源丰富,井灌发达,灌溉水均符合无公害食品相应标准的要求,水质质量合格,有利于韭菜生产。
气候情况
河津市属大陆温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光、热资源丰富,平均海拔360米,境内气候温和,年均气温14度,昼夜温差13℃,一月平均气温4度,最热月份七月平均气温27度,年均降雨量550毫米,全年≥10℃可利用积温在3830~4060℃之间,无霜期200天。年平均日照时数2060.6小时,光热资源丰富,昼夜温差较大,自然条件好,是韭菜生长的适宜区域。
历史渊源
 
根据历史传说,上古时期世间只有伏羲女娲兄妹二人。两人在黄河流域一带游走,来到黄河连伯滩一带,发现这里的野韭菜根粗苗壮,辣中带甜、清香可口,隧在沙梁上结草为庐,日日采食。俗话说,韭菜本是壮阳草,根茎叶籽全是宝。连伯韭菜因女娲的传说声名远播,畅销山西省内外。
新中国成立后,河津市连伯村地区开始人工种植韭菜。
2011年,连伯村运用绿色技术模式种植韭菜。经检测,该种模式种出的韭菜,44项农药残留全部未检出 ]。
2017年,河津市按照“北粮、南果、中菜、山区半山区经济林”的发展思路,大力推动“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已培育连伯韭菜等一批特色农业示范村。
据中国农网2017年8月5日报道,河津市连伯村依托民乐农业科技合作社,使连伯韭菜从大田走进大棚,成为当地农民致富的主导产业。该市注册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400个,辐射带动农民5万余人,形成了“建一个组织、兴一地产业、活一方经济、富一方百姓”的格局,连伯韭菜等蔬菜每个项目规模均在百亩以上,该市“一村一品”规模超过两万亩,亩均增加效益1500余元。
2018年,针对连年的规模化种植,导致钻心虫病虫害开始肆虐,影响韭菜的产量和质量的情况,河津市农委引导菜农用绿色技术模式防治韭菜钻心虫。河津市在连伯村推广3000亩环保防控韭蛆新技术,保证连伯韭菜质量。
生产情况
据2013年统计数据,连伯韭菜种植区域认证面积2000公顷,产量12万吨。
产品荣誉
2013年12月3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连伯韭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连伯韭菜专用标志符合农产品地理标志实行公共标识与地域产品名称相结合的标注制度。连伯韭菜专用标志的使用具体依据《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和《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规范》执行:
1、符合下列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向登记持有人“河津市新耿高新科学技术研究所”申请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①生产经营的农产品产自登记确定的地域范围;
②已取得登记农产品相关的生产经营资质;
③能够严格按照规定的质量技术规范组织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④具有地理标志农产品市场开发经营能力。
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应当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登记证书持有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的数量、范围及相关的责任义务。
2、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享有以下权利:
①可以在产品及其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武宣胭脂李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等)
②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
3、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①自觉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督检查;
②保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品质和信誉;
③正确规范地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
4、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质量控制追溯体系。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对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质量和信誉负责。
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冒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和登记证书。
6、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对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社会监督。
历史文化
连伯韭菜具有悠久的历史,相传汉武帝经过连伯村渡黄河时,舟车劳顿,人困马乏,马匹看到路边的韭菜地,把韭菜当草吃,吃了韭菜以后马立刻精力非常充沛,汉武帝大军得以顺利过河。此后,连伯村韭菜就比较有名,被后人誉为“马林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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