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丘大葱
章丘大葱,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市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章丘市属暖温带半湿润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气候温和,四季分明,适宜种植大葱。章丘大葱,属百合科葱属,为多年生宿根草本植物。又称菜伯、和事草等。辣味稍淡,微露清甜,脆嫩可口,葱白很大,适易久藏。章丘大葱中含有较多的蛋白质、多种维生素、氨基酸和矿物质,特别是含有维生素A、维生素C和具有强大的杀菌能力的蒜素。
2008年7月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章丘大葱”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章丘大葱,属百合科葱属,为多年生宿根草本植物。又称菜伯、和事草等。辣味稍淡,微露清甜,脆嫩可口,葱白很大,适易久藏。章丘大葱的品质特点可以用四个字概括,即:高、长、脆、甜。高:指的是章丘大葱的植株高大,有“葱王”之称号。长:指的是章丘大葱的主要产品部分—葱白长而直。一般白长50-60厘米(最长80厘米左右)、径粗3-4厘米、单株重1000克左右,重者可达1.5千克以上。脆:指的是章丘大葱质地脆嫩。甜:指的是章丘大葱的葱白,甘芳可口,很少辛辣,最宜生熟,熟食也佳。章丘大葱中含有较多的蛋白质、多种维生素、氨基酸和矿物质,特别是含有维生素A、维生素C和具有强大的杀菌能力的蒜素。
历史渊源
章丘大葱距今已有500余年的栽培历史。据明嘉靖九年(1530年)《章丘县志》记载,章丘已有葱的栽培。章丘大葱优质高产、经久不衰,与其久远的历史根源有关。
民国十六年(1927年),《济南快讯》称:章丘大葱为北数省植物菜类之“珍品”。
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山东乡村建设研究院举办的第二届农展会上,章丘县三区回北村的刘玉西参展的大葱,荣获优二等奖。
包装标识等相关规定
(1)分级:同一品种大小一致的大葱为合格品。白短、畸形或有机械损伤、病虫伤的不合格另行处理。
(2)包装:大葱应包装销售。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包装前每棵葱进行剥皮、去土处理,然后装入包装箱。
(3)标识: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章丘大葱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