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龙口白酒
老龙口白酒,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老龙口酒创始于建于1662年(清康熙元年),酿造历史悠久。产地位于长白山余脉与辽河冲积平原的过渡地带,地下水源属矿泉水质,宜于酿酒。老龙口酿酒的窖池经过几百年的驯化富集了霉菌、酵母菌等种类繁多的微生物,为酿酒提供了呈香呈味的前驱体,形成了“浓头酱尾,绵甜醇厚”的独特风格。老龙口品牌被授予“中华老字号”的称号。
2010年07月1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老龙口白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大东区凭借传统酿酒技艺和优良水源,所酿造的老龙口白酒芳香爽口,具有“浓头酱尾、甘洌爽净、绵甜醇厚、回味悠长”的独特风格,是北方高寒地区典型的浓香型白酒。
历史渊源
“老龙口”已有300多年的悠久历史,因座落于盛京(沈阳)龙城之东门,龙城东门乃龙城之口,因而御封得名“老龙口”。“老龙口”白酒多贡奉清廷,曾为康熙、乾隆、嘉庆、道光四帝10次东巡盛京御用贡酒,称为“朝廷贡酒”。
康熙元年(1662年)春,山西富商孟子敬在沈阳小东门外投资兴建了“老龙口”酿酒作坊,取名为“义龙泉”烧锅。乾隆十七年(1752年),“义隆泉烧锅”改为“德龙泉”烧锅。同治十年(1871年),又改为“万隆泉”烧锅。
据《奉天商务总会卷宗》记载: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老龙口”具禀呈内治门外(小东边门外)旁有甜水井一面,每日蒸食饮均赖此井。日俄战争期间寄居在“老龙口”附近的日军强行征饮此井水,“去春,日军田凯旋曾在附近营房寄居,当困取水捷便,日军往来熟悉”……
1949年3月1日,沈阳特别市政府专卖局购买“万隆泉”烧锅全部资产,定名为沈阳特别市专买局老龙口制酒厂,并于1949年6月15日改名为“老龙口制酒厂”,成为国有企业。
1951年改名为沈阳市烧酒一厂;1960年10月1日定名为沈阳市老龙口酒厂;1966年9月改名为太阳升酒厂,1973年1月恢复为沈阳市老龙口酒厂。
2000年10月,老龙口与新加坡企业合资联营。
产品荣誉
2008年06月07日,“老龙口白酒传统酿造技艺”被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10年07月1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老龙口白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老龙口白酒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沈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大东分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老龙口白酒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