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道子鸡
乐道子鸡,四川省泸州市纳溪区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乐道子鸡”体型外貌主要以黄羽羽色为主,乌皮、乌肉、乌骨是乐道子鸡的基本特征,乐道子鸡高蛋白、低胆固醇的特点适合炖汤食用,保证鸡汤的本味并呈现出乐道子鸡脂肪香和骨香。
2014年5月22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乐道子鸡”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产品特点
外在感官特征
乐道子鸡屠宰率高、全净膛率为84.5%。宰杀后,乌皮、乌肉是其
基本特征,肌肉丰满紧密、有坚实感、光泽润滑,用手触摸湿润不粘手、肌纤维韧性强、有弹性。汤汁香味纯正浓郁,飘香四溢,鸡肉口感鲜美,回味绵厚。
历史渊源
2010年纳溪区成立“乐道子”林下鸡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2011年起,财政每年安排资金400万元,建立“乐道子”林下鸡产业发
展基金;在农业保险中增加“乐道子”林下鸡政策性特色养殖保险险种;针对育雏场和养殖户进行贷款贴息补贴;对“乐道子”林下鸡标准化养殖基地进行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进行一定补助。
2011年乐道子”林下鸡通过四川省无公害基地和产品验收并成功通过省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认证。
2012年“乐道子”林下鸡商标被评为泸州市知名商标、四川省名牌产品。
2013年,纳溪区成功申报“乐道子”林下鸡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和“乐道子”林下鸡、“乐道子”鸡蛋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农产品。
2013年底,纳溪区“乐道子”林下鸡养殖户8000多户,其中规模养殖户3500余户,养殖林地面积达15万亩,出栏“乐道子”林下鸡1547万只,产值15亿元,利润2.25亿元,全区人平增收550元。
专用标志使用
凡是生产经营乐道子鸡的个人、企业和其它组织,在产品或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登记证书持有者“泸州市纳溪区乐道子林下鸡养殖协会”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生产和使用标志,统一使用乐道子鸡农产品地理标识(乐道子鸡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