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八团彩棉
一四八团彩棉,新疆玛纳斯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一四八团始建于1957年,1999年开始试种彩棉,2000年,该团被国家列入彩棉产业化示范区,2001年又被授予“中国彩棉之乡”称号。一四八团长期不断扩大种植面积,提高皮棉单产,增加彩棉品种,品质由短纤维、低强力向长纤维、高强力发展,以种植彩棉时间早、品种多、产量高、面积大、品质好而闻名,形成了以种植、生产加工、销售为一体的棉花主业,建立了“市场+基地+种植户”的农业产业化基地。
2011年0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一四八团彩棉”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外在感官
一四八团天然彩色细绒棉(棕色),株型紧凑,吐絮集中,品质优良,色泽纯正、艳丽,手感柔软,适合中高档纺织。
安全要求
一四八团彩棉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严格按照Q/NBS一四八-002-2005彩棉质量体系要求进行管理;种子检验按照克B/T3543.5执行;农药的使用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806号中“农药管理条例”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行。
等级分类
一四八团彩棉分为四个等级,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产品荣誉
2000年,一四八团被国家列入彩棉产业化示范区。
2001年,一四八团被授予“中国彩棉之乡”称号。
2011年,一四八团被国家农业部授予“彩色棉标准化生产示范农场”称号。
2011年08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一四八团彩棉”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或其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一四八团彩棉’名称和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