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白皮大蒜
吉木萨尔白皮大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吉木萨尔县素有“中国大蒜之乡”的美誉,位于南部山区的泉子街镇、新地乡、大有镇属于典型的逆温带气候,日照时间长,种蒜历史悠久,是白皮大蒜的主要产地。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具有个大瓣匀、紧抱不散、味醇正而香辣、大蒜素含量高、氨基酸种类全等特点,被誉为“中国四大名蒜”之一。
2016年3月3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历史渊源
吉木萨尔县白皮大蒜种植始于1968年。
1977年,吉木萨尔县优质白皮大蒜开始进入国际市场。
1983年,吉木萨尔县不少蒜农只求牟利,不求质量,在蒜地里大施化肥,收获前又狠浇透水,使该县白皮大蒜因霉变给国家造成损失60余万元,在国外信誉大大降低。
1985年,吉木萨尔县政府科研部门大力推广科学种田,严格大蒜管理,重视倒茬,施农家肥,地膜覆盖,控制浇水次数及收获后进行晾晒等措施,外贸部门也在收购、调运、加工包装等工序中做了大量工作,大蒜质量开始有了显著回升。
2004年,吉木萨尔县被国家农业部命名为“中国白皮大蒜之乡”。
2017年,吉木萨尔县将大蒜产业列为特色农业发展,出台相关补助办法,并与南疆阿合奇县进行大蒜异地扩繁改良更新品种,有效解决了大蒜品种单一、品质退化、种源不足的现实问题,提高了大蒜的品质。
生产情况
1983年,吉木萨尔县大蒜播种面积达11662亩,总产13606吨,外贸出口6391吨,创外汇470.2万元,出口量占全疆50%以上。
1984年,吉木萨尔县有户种白皮大蒜达十亩以上者,当年总产量13226吨。
2016年,吉木萨尔县种植白皮大蒜1.5万亩,种植规模居全疆之首。
产品荣誉
2001年,吉木萨尔县大蒜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2010年,“吉木萨尔大蒜”原产地证明商标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审批。
2016年3月3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划定的地域保护范围内的白皮大蒜经营者,在产品或者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吉木萨尔白皮大蒜登记证书持有人吉木萨尔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使用标志,在其产品包装上统一使用“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志相结合的标示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