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大蒜
吉木萨尔大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吉木萨尔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吉木萨尔县素有“中国大蒜之乡”的美誉,位于南部山区的泉子街镇、新地乡、大有镇属于典型的逆温带气候,日照时间长,种蒜历史悠久,是白皮大蒜的主要产地。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具有个大瓣匀、紧抱不散、味醇正而香辣、大蒜素含量高、氨基酸种类全等特点,被誉为“中国四大名蒜”之一。
2016年3月3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生产情况
1983年,吉木萨尔县大蒜播种面积达11662亩,总产13606吨,外贸出口6391吨,创外汇470.2万元,出口量占全疆50%以上。
1984年,吉木萨尔县有户种白皮大蒜达十亩以上者,当年总产量13226吨。
2016年,吉木萨尔县种植白皮大蒜1.5万亩,种植规模居全疆之首。
产品荣誉
2001年,吉木萨尔县大蒜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无公害农产品认证。
2010年,“吉木萨尔大蒜”原产地证明商标获得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核准审批。
2016年3月31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正式批准对“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划定的地域保护范围内的白皮大蒜经营者,在产品或者包装上使用已获登记保护的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农产品地理标志,须向吉木萨尔白皮大蒜登记证书持有人吉木萨尔县农业技术推广站提出申请,并按照相关要求规范使用标志,在其产品包装上统一使用“吉木萨尔白皮大蒜”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志相结合的标示标注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