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萝卜
潍县萝卜,山东省潍坊市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潍县萝卜又称潍坊萝卜,是山东省著名萝卜优良品种,俗称高脚青或潍县青萝卜,因原产于山东潍县而得名,已有300多年的栽培历史。潍县萝卜皮色深绿,肉质翠绿,香辣脆甜,多汁味美,具有浓郁独特的地方风味和鲜明的地域特点,是享誉国内外的名特优地方品种。素有“烟台苹果、莱阳梨,不如潍县萝卜皮”之说,深受人们的喜爱。
2006年09月04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潍县萝卜”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特征
潍县萝卜,又称 “高脚青萝卜”,生长于原潍县境内。潍县萝卜甜脆多汁,稍有辣味,含有大量维生素,具有行气、化痰、消食等功能。故又有“水果萝卜”之称。潍县萝卜叶丛半直立,羽状裂叶,叶色浓绿有光泽。外观呈圆柱形,约三分之二露出部分皮色深绿,入土部分皮色黄白。刀割萝卜时,入刀之处皆因清脆崩裂,汁液沾手,入口脆甜,略带微辣的口感让人口舌生津。
潍县萝卜肉质根呈筒形,地上部分20厘米,皮深绿色;地下部分皮白色,单根重500—600克;肉绿色、浅绿色,肉质致密脆嫩,微甜微辣,生食最佳。也可熟食、腌渍、干制加工等。
品种
潍县萝卜主要有大缨、二大缨、小缨等几个品种,它们的共同特点是:羽状裂叶,叶色深绿,叶面光亮。肉质根为长圆柱形;肉质根出土部分多,皮深绿色或绿色,肉质淡绿至翠绿色。
大缨萝卜:叶丛较开张,植株生长势强。大头羽状裂叶,叶色深绿,裂叶大而厚。肉质根长圆柱形,长30厘米左右,入土部分外皮白色。肉质淡绿色,质地较松脆,微甜,辣味小。因主要适用于熟食菜用,而且熟食菜比例下降,该品种只有少量栽培。
小缨萝卜:叶丛半直立,植株生长势较弱。大头羽状裂叶,裂叶边缘缺刻多而深,叶色深绿,裂叶较小而薄。肉质根为长圆柱形,长25厘米左右,径粗5厘米左右。肉质根出土部分占总长的3/4,皮较薄,外披一层白锈,灰绿色。入土部分皮白色,尾根较细。肉质翠绿色,生食脆甜、多汁,味稍辣,主要用做生食。
药用价值
潍坊萝卜的药用价值,明朝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就有记载:“萝卜乃蔬中最有益者”,生食有开胃健脾、清热解毒、理气降浊等功效。如饭后腹胀,生食能及时嗝气,顿感舒适;如滞食不消,可将萝卜切片与山楂服用;冬季感冒,可边吃萝卜边喝热茶,疗效甚佳。有俗语称:“吃萝卜喝茶,气的大夫满地爬”“冬吃萝卜夏吃姜,不用医生开药方”,”烟台苹果莱阳梨,赶不上潍县的萝卜皮“,可见吃萝卜的好处所在。《医疗本草》曾专文介绍潍县萝卜,说它有“利五脏、消痰止咳、治肺吐血、温中顺气”的功效。
最新研究表明,潍县萝卜中含有木质素,能使人体的巨噬细胞活力提高2—3倍,可提高人体的免疫力,有防癌的作用;同时含有一种能分解亚硝酸铵的酶,可减少亚硝酸盐的致癌作用。此外,生食萝卜还可以降低胆固醇,减少高血压和冠心病的发生。
历史渊源
萝卜,诗经中称“菲”,汉代文献中称“芦菔”。东魏青州齐郡益都人(今潍坊市)贾思勰《齐民要术·杂说》中就出现了“萝卜”一词。“葱,四月种。萝卜及葵,六月种。蔓菁,七月种。芥,八月种。瓜,二月种。”
宋代,“萝卜”一词使用更广,苏轼日食“三白”:“一撮盐,一碟生萝卜,一碗饭”。
潍县萝卜的栽培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清乾隆年间的《潍县志》就有关于它的记载。
生产情况
1999年潍城、奎文、寒亭三大主产区种植面积不足200平方千米,到2007年达到2000平方千米,总产量9万吨以上。其中秋茬1333平方千米,总产量6万吨左右,主要供应冬季和早春市场;早春小拱棚和冬季日光温室栽培666平方千米,主要供应晚春和夏、冬季鲜萝卜市场。
2008年,寒亭区潍县萝卜播种面积达到14600多亩,年产萝卜达到9600万个,产值达到1.25亿元。
2013年,寒亭区潍县萝卜种植面积达6.2万亩,销售额近10亿元。
产品荣誉
1999年11月,“潍县牌”潍县萝卜国家工商局注册为正式商标。
2004年10月,潍县萝卜被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为绿色食品A级产品。2006年,潍县萝卜专业种植益民合作社建立了第一个1000亩的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基地。
2006年9月4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批准自2006年9月4日起对潍县萝卜实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2007年1月,潍县萝卜被山东省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评为“山东名牌农产品”。
2010年9月6日,潍县萝卜被国家工商局批准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2010年10月,潍县萝卜成功入选“黄河三角洲十大品牌优质农产品”。
历史文化
清朝著名文人郑板桥曾在潍县任县令七年,留下了很多动人传说,其中一个就跟潍县萝卜有关。郑板桥为官清正,两袖清风,从不受贿,也不给上级送礼。可那时候,知州、知府、道台、巡抚以及钦差大臣们,却经常以巡查为名,到各地搜刮民脂民膏。
有一年,朝廷派了一个钦差大臣到山东巡查,这位钦差姓娄,贪婪成性。为了让郑板桥给他送礼,他封了一百两银子礼金,让人给郑板桥送去。按照当时官场习惯,上级给下级送礼,不收则为失礼,收了就必须还礼,且还礼须还十倍以上。
银子送到潍县衙门后,郑板桥心知肚明,礼金不收是不行的,如果收下,便是鱼儿上钩,自己不贪赃,不枉法,哪里弄一千两银子还礼啊。
没过几天,娄钦差来到潍县,郑板桥便命四个衙役将一个大食盒用红缎子扎好,给钦差大人送去了。钦差一见送来了大食盒,沉甸甸的,心想白银决不会少于一千两,乐的嘴都合不上了。他兴高采烈地解开红缎子,打开食盒一看,气得七窍生烟,原来食盒里装的不是银子而是一个个大萝卜,上面有信笺一张,写着四句诗:
东北人参凤阳梨,
难及潍县萝卜皮。
今日厚礼送钦差,
能驱魔道兼顺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