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垦区马鹿茸
塔里木垦区马鹿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塔里木垦区马鹿茸养殖基地自然生态环境恶劣,昼夜温差大,少雨、干旱、酷热、多风,日照时间长,光热资源丰富。塔里木垦区马鹿茸的茸主干挺圆粗壮丰满、肥嫩上冲,平顶浑圆呈元宝形,侧分枝丰满肥嫩上冲,顶浑圆;茸呈灰白色,表面着生柔软细而密的绒毛。
2013年12月3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塔里木垦区马鹿茸”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外在特征
塔里木垦区马鹿茸的茸锯口断面为不规则圆形,皮肤层、间质层和髓质层结构界限明显;茸主干挺圆粗壮丰满、肥嫩上冲,平顶浑圆呈元宝形。径围变化均匀顺滑,长短适中,弯曲明显,在分枝处基部略呈扁圆形;在主干同侧有2-3个典型侧分枝,侧分枝与主干呈同侧弯曲,眉枝(第一枝)与冰枝(第二枝)相临近,着生在茸根附近,中枝(第三枝)着生在主干中段,侧分枝丰满肥嫩上冲,顶浑圆;茸呈灰白色,表面着生柔软细而密的绒毛。
历史渊源
塔里木马鹿是新疆马鹿的三个亚种之一,是马鹿亚种中唯一栖息在荒漠中的亚种。
第二师塔里木垦区是塔里木马鹿的原始栖息地和最大、最早的人工驯养地,养殖基地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为“塔里木马鹿标准化示范区”,生产的鹿茸及副产品销往国内各大城市,并远销韩国、日本等国际市场。
1972年,塔里木马鹿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列为濒危物种,载入红皮书,该物种属于中国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生产情况
2013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养殖马鹿15000头,年产鹿茸20吨。
产品荣誉
2013年12月30日,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批准对“塔里木垦区马鹿茸”实施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标志使用人应在其产品包装上统一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塔里木垦区马鹿茸”名称和公共标识图案组合标注型式)。